不明财物莫伸手 社旗一男子"捡钱"引来盗窃罪 嫌疑人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迅)俗话说的好:天上不会掉馅饼,占小便宜弄不好要吃大亏。社旗县的徐某就是因“捡钱”成了犯罪嫌疑人。7月4日上午,朱集镇村民田某夫妇为派出所赠送了写有“破案神速”的锦旗,感谢民警为他们快速追回被盗的一万元现金。
桌子上的钱去哪了?
今年6月2日下午3时许,朱集镇朱集村村民田某在镇邮政银行办理汇款时,在大厅桌上填完汇款单后将装有1万元现金的塑料袋放在桌上,然后到相隔几米远的柜台办理手续,几分钟后发现桌子上的钱没有了,慌忙之下赶紧报警。
民警随后介入调查,调取了银行大厅监控,发现是一名中年男子来到大厅办公桌填写单子时发现钱物,顺手牵羊将钱盗走。从监控中看到,该男子走出大厅后,骑上一辆电动车慌忙驶离。
朱集镇派出所副所长程元滨说,他和办案民警从监控中一直追踪该男子,调取了沿途村庄、加油站等处的12个监控视频,从100多个小时的视频中终于锁定了该嫌疑体态特征、年龄及行驶路线,随即对附近村庄进行排查。
悬赏通告贴到家门口
“监控上的照片不是很清晰,排查到嫌疑人所在村子的时候,他们的村支书都没认出来。”朱集派出所指导员贺海力说,民警在村子里张贴悬赏公告时,有一份悬赏公告就贴在嫌疑人家房子的墙上,结果邻居认出来了,给犯罪嫌疑人造成了很大压力。
案发半月以后,犯罪嫌疑人徐某投案自首。
徐某在公安机关供述时说,案发当天他骑电动车到朱集街邮政银行取钱,在邮政大厅办公桌填写取款单时,发现桌子上有用塑料袋包裹的一板现金,遂起贪占之心,于是撕掉自己填写一半的取款单,将现金盗走后直接回到家中。
他自以为钱是捡来的,根本没想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直到看到悬赏公告,才知道自己犯了大事。
究竟是“捡钱”还是偷钱
在公安机关审问的时候,徐某还对办案民警说:“谁见钱不捡?你们见钱就不捡了?”依旧对指认的盗窃犯罪不认同。民警把盗窃罪认定的要素一个个讲给徐某时,他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朱集镇派出所指导员贺海力说:“受害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由于自己的疏忽和过错,将一万元钱忘在了银行大厅的办公桌上,但是还没有离开银行大厅,钱还在受害人的目光控制范围之内,并且银行的工作人员和保安负有监管的责任,所以说这个钱法律上不适应遗失物,由此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属于盗窃。”
“失主”送锦旗表示感谢
“没想到钱能找回来,更没想到会这么快,谢谢你们。”7月4日,朱集街村民田某特意制作“办案神速”锦旗一面赠送给朱集派出所,以示感谢之情。
拾金不昧,风格高尚;拾金瞒昧,触犯法律。徐某在受害人视线之内、目所能及且没离开现场的情况下“捡钱”触法,见钱眼开,终铸大错,教训深刻,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同时,也警示人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占小便宜者要吃大亏。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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