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常照军)邻里之间因为宅基地封道问题引发纠纷,双方打成一团,结果造成一方肩胛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一方因故意伤害获刑。6月23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5月13日上午8时许,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村民李某因宅基地封道问题与邻居贾某发生纠纷并互相厮打。期间李某持砖头打在贾某背上,贾某也持石头打在李某头部。经鉴定,贾某的右肩胛骨骨折,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李某的头部有2X2cm头皮下出血,伴有1cm头皮浅表裂伤,伤情构成轻微伤。另查明,2015年6月双方民事部分已达成和解,由李某赔偿被害人贾某各项经济损失10000元。贾某对李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李某能赔偿被害人贾某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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