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若干政策措施

2016-05-25 09:3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近期,南阳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南阳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宛政【2016】18号)和《南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宛政【2016】13号)。5月24号,南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有关政策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南阳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梅,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云保,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东良,市科技局成果科科长马阳参加了会议,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金键主持了此次会议。

  一、关于《南阳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制定颁布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我国推动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是改革开放在新时期的新航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南阳市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众创新创业的相关方针政策,重点抓好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组建和运行,到目前,全市建有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22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国家级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2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省级众创空间1家。市政府与清控科创合作共建“南阳创业大街”项目已经开工建设,预计今年7月份将正式开业运营,与UFO合作共建“南阳宛创空间”已签订协议,各项建设工作正紧张有序向前推进。为加快推进南阳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中原创新创业活力城建设,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制订出台了《南阳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4月28日颁布实施。

  政策措施共九条,内容包括对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的引进、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能力提升、激发各类创客主体活力等方面的引导和支持。主要突出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对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发展支持。一方面,规划布局多层次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从支持市中心城区到各县区创新创业载体发展,到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利用闲置楼宇、厂房等新建(改建)创新创业载体,“十三五”期间,计划在全市重点建设20个要素齐全、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载体。推动中心城区新建2-3个示范性创新创业载体,引导各县区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支撑型众创空间,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结合重点学科建设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指导行业龙头企业创办各类特色鲜明、需求指向明确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另一方面,政策对引进、建设、和改造升级创新创业载体制定了具体措施,给予多方面的资金支持。对各级政府引进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企业来我市合作共建或管理运营创新创业载体,给予场租减免、运营和装修费用补助等优惠政策,并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研究确定优惠政策。对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改造升级,符合条件的由同级财政按照孵化场地改造费用(不含基础设施建设费)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由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是突出对激发创客主体活力支持。从支持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创新创业“主力军”,到激发自主创业者、小企业等各类创客给予全面政策扶持,既有对创新创业重点方向进行支持,也有普惠性支持政策。对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离岗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孵化期3年,保留编制、人事关系,职级、档案工资正常晋升,最长5年内可回原单位,工龄连续计算,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一步放宽,可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的50%以上,最高可达100%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对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到各类孵化载体休学创办小微企业,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2年,并可根据创业绩效给予一定学分奖励。大中专学生初创企业的,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对自主创业者和小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补贴,享受贴息优惠政策,个人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

  三是突出对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支持。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为入驻企业和团队无偿提供服务的,由同级财政按照其服务费用的50%给予奖补。对孵化载体新增入孵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由同级财政按照新增在孵企业1万元/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万元/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家的标准进行奖补。对孵化载体内符合条件的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给予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

  四是突出政策衔接。政策措施是对国家、省、市相关创新创业政策的深化细化落实,与相关政策衔接一致。推动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全程电子化,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允许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创业群体借助商务秘书公司地址挂靠等方式申办营业执照。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全面落实《南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办法(试行)》(宛发〔2015〕19号)中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生活待遇补助政策。

  为配合政策措施实施,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研究制订《南阳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南阳市发展众创空间扶持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大众创新创业政策体系。二是推动创新创业紧密对接实体经济,重点做好支持在重点产业领域发展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加强众创空间的国际合作等,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大力宣传推广模式新颖、绩效突出的创新创业案例,树立品牌,扩大影响;开展高端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创新创业事迹巡讲等活动,充分发挥精英创业在大众创新创业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举办更加适合产业特点的创新创业辅导服务,提高创新创业者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培养更多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关于《南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精神,进一步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市政府于今年修订出台了《南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宛政【2016】13号),已于4月12日颁布实施。

  新《奖励办法》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规范了奖励程序。设立了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市科学技术奖励的日常管理工作。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科学技术行政管理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负责各奖项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由市奖励委员会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报请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二是完善了奖励结构。南阳市科学技术奖设立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杨廷宝勘察设计奖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四个奖项。其中,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五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2人。授予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研究取得重大成果,引起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别重大贡献的;或者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选一次,总数不超过150项。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开发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取得重大技术发明的,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具有市场价值的重大科技创新、重大科技工程、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以及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从事科学技术事业和软科学研究、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杨廷宝勘察设计奖,是为弘扬南阳籍国际建筑大师杨廷宝先生治学精神,促进我市建设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2003年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奖励项目,这次修订列入新办法予以明确,每两年评审一次,授予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取得重大科技创新并做出突出成绩的科技成果。为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体现科技奖励的导向作用,新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奖”,每两年评审1次,每次授奖不超过5项,授予在本市范围内,由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事业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并已成功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近三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或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三是加大了奖励力度。南阳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奖金由原每人3-5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由原一等奖5000元提高到特等奖每项10万元、一等奖每项3万元、二等奖每项1万元。新设立的市科技成果转化奖每项奖金50万元。5月17日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上,对2016年度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表彰,就是按照新办法评审和奖励的。

  

责编:陈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