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法院举行涉“村官”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
淅川县电视台记者提问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孙喜增 房松玉 通讯员 王 彬 张长海)12月25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近两年来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公布了13起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并现场解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淅川县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处副主任宋淅平主持,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都晨报、淅川网、淅川电视台等十余家媒体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淅川县法院针对近年来村干部利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现象呈上升趋势,结合村组干部离老百姓最近,对群众利益损害较大的实际,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该院经过多次调研后,决定举行此次 “村官”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淅川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33件、审结26件,所涉罪名主要有: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等罪名,共有37名罪犯受到处理,其中31名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20名罪犯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名罪犯被判处拘役刑罚,3名罪犯被单处罚金,2人被免于刑事处罚。
院长助理王平介绍了该院在依法严厉惩治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做法:一是提高认识,对“村官”犯罪实行“零容忍”。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引导广大办案人员深刻认识到村干部犯罪不仅影响到国家重大惠农政策的实施,而且群众反应强烈,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会给国家的政权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带来巨大危害,必须以高压态势给予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二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到“惩防结合”。针对村干部职务犯罪高发的现象,淅川法院在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的同时,通过坚持巡回审理,把庭审开到广大乡村;加大教育和普法力度,提高村干部的修养和法律素质;协助纪委、组织、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并适时发出司法建议等措施,让“村官”的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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