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燕天举 通讯员 黄篪 陈有川)新野县人民法院从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入手,精心打造以全媒体公布、全方位曝光、全过程透明为主体的全方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有效破解执行难题。今年上半年新收的案件中,该院已实现自动履行率、实际执结率“双升”和执行信访件显著下降的目标。
该院在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过程中,有效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各自优势,综合运用文、图、声、光、电等多种表现形式,全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院与新野电视台法制节目《法庭内外》栏目合作,在其“曝光台”环节中,每周定期公布2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定期在《南阳晚报》等纸媒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县广播电台合作,滚动插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增强在本乡本土的覆盖和渗透;通过新野县法院官方网站和干警个人手机微博、微信转发等网络媒体,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便捷、广泛、高效传播。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基础上,该院还搭建了 “城市中心─法院门口─镇、街道办─社区”一条龙曝光平台,全方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在该县城区人流最为集中的汉城广场和文化广场、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及法院大门口等主要地点,制作“执行曝光栏”定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文化广场等公众场所播放;在“一村四警”活动中,驻社区(村)法官向全县127个社区(村)发放失信被执行人清单及公告,让失信被执行人身边的人了解其失信行为,通过营造诚信光荣、赖账可耻的公众舆论范围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为避免执行人员消极执行、选择性曝光等问题,该院制定了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实施细则,为全程公开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坚实基础。该院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所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方式,对符合公布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名单予以公布,并选聘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执行监督员,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公布过程及撤销决定进行全程监督,避免“应纳未纳”及“随意撤销”现象发生。
自全方位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建立以来,威慑、惩戒、引导功能逐步显现,该院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实际执结率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新收260余件执行案件中,7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自动履行率达18.73%,实际执结率达到83.92%,较去年同期均有大幅度上升。执行信访件明显下降,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影响,树立起新野法院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为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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