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南阳市大中专院校校园歌手大奖赛的通知

2015-05-11 11:46 来源:映象网

  关于举办南阳市大中专院校校园歌手大奖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南阳市大中专院校校园歌手大奖赛的通知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发展繁荣我市文艺事业,展现新时期大中专学生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文广新局、南阳人民广播电台、市学联决定联合举办“校园好声音·南阳大中专院校校园歌手大奖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弘扬主旋律,唱响时代最强音,要求参赛歌曲积极、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比赛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文广新局、市学联。

  承办单位:南阳人民广播电台

  协办单位:中国电信南阳分公司

  为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南阳市校园歌手大奖赛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王新会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

  景文栓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红鑫 共青团南阳市委书记

  魏晓冰 中国电信南阳分公司总经理

  成 员:

  马蔼玲 市文明办副主任

  赵 楠 团市委副书记

  张 涛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何子杰 南阳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大中专院校宣传部长(团委书记)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团市委学校少年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参赛对象、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

  参赛对象为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各学校要通过不同形式选拔本校歌唱方面的优秀人才,每个学校可选送5-20名选手参赛。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5月1 5日截止。

  比赛时间:从5月中下旬开始,每周六在其中一所高校举行选拔晋级赛,各学校选拔出的优秀选手可以在FM105.2南阳电台音乐广播的节目中进行现场展播。

  四、比赛项目和流程

  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选手可任意选择曲目,民族、通俗、美声不限,每位选手初赛、复赛、决赛演唱曲目不得重复。

  按照选秀赛制,从初赛至决赛依次是100晋60,60晋40、40晋20,最终20名选手进行pk,决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场比赛在赛程中穿插互动,通过微信平台抽取幸运听众,并送出奖品。

  五、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3等奖5名,优秀奖11名,奖品为现金、证书和物质奖励。

  另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

   六、有关要求

  1、各校要按通知精神,精心组织,积极准备,认真做好选拔工作。

  2.各个学校要通过校内广播站,公告栏等形式做好对本次比赛的宣传,加强沟通。

  3、参赛选手所选歌曲长度不要超过5分钟,自备伴奏。参赛选手须递交个人简历一份,写清所在学校、院系及个人联系电话。

  4、比赛不收报名费。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活动招商电话:0377-63952222

  联系人: 15038737199(贾总监)

  邮箱:nydtyygb@163.com 地址:伏牛路 南阳人民广播电台 5楼 音乐广播办公室

责编:毛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