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鹿邑县法院关于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2017-02-27 11:46 来源:映象网

  鹿邑县法院委托河南金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查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鹿邑县户口。

  (二)招聘岗位

  1、书记员45名。负责庭审记录、案件调查、福利、法律文书送达、执行工作中的记录及法院内部其他相关工作。

  资格条件:能流利记录开庭、调查、询问、调解、执行等过程,能够撰写法律文书,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自学考试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办公常用软件的操作。

  2、司法协警10名。负责法庭日常的办公秩序和安保工作以及法院内部其他相关工作。

  司法协警资格条件:具有较强的纪律性和执行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1982年1月31日--1999年1月31日)。

  (四)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体无缺陷、残疾、无纹身,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和违法违纪行为。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非法组织的。

  5、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委托河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录。招录按公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394-7868333

  1、。报名者于2017年2 月 日— 2017年2月 日,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士兵身份证明),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河南金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填写《鹿邑县法院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考人员。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另书记员进行计算机操作应用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计算机汉字录入、表格制作速度和准确度;协警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计算机录入和体能测试合格者)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述、应急(变)能力、沟通协调和举止仪表。

  3、成绩确定。笔试加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成绩依次排名进行公示。

  4、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5、政审。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工作。

  6、培训。政审合格者,由鹿邑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5天。

  六、招聘人员待遇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与河南金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试用期内不交纳相关保险。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为不低于鹿邑县最低工资标准(其执行标准随政策进行调整),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鹿邑县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每一年续签一次劳动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河南金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6日

责编:茹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