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一酒店老板拖欠工资被法院拘留后主动还款

2017-02-20 16:2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冯倩倩)2月17日上午,姚某等11名下岗工人从洛阳市老城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高兴地领回劳动报酬2.57万余元。至此,洛阳某酒店拖欠11人工资案件历时40余天终在“春雷”行动的收官之日结案。

  据悉,姚某等11人均系洛阳市各县区人员,他们同在洛阳某酒店打工,月工资两千余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该酒店给这批员工发了前几个月工资后,拖欠的剩余工资迟迟不予支付。11名弱势群众多次向酒店讨要未果,于8月持状诉至老城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洛阳某酒店与11名务工人员分别达成和解协议。调解文书生效后,该酒店仅履行了部分义务后拒不支付剩余款项,11名群众遂于2017年元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关系到弱势群体讨薪问题,老城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经查询发现该酒店账户内无存款亦无车辆。执行人员经询问得知该酒店每天有2000余元的营业额,而酒店经理李某某拒绝接收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干警遂留置送达并拍照取证。

  考虑到酒店拖欠工资的行为恶劣,老城区法院遂将该酒店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制定出抓获酒店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详细计划。正月初七,在老城区法院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终于将法定代表人李某控制,经批评教育李某仍想拖延数月后支付,本院遂作出对李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拘留期间,酒店法定代表人李某认识到错误后,其家人将全部执行款交到法院。

  领到4000余元工资的姚某高兴地说:“执行干警太不容易了,谢谢你们让我们拿到了辛辛苦苦赚到的血汗钱,感谢法院对我们弱势群体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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