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法院:耐心调解促和谐 千万标的得化解

2017-02-20 09:0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李向前)2月17日,原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一面写着“悉心调解化矛盾、助力企业促发展”的锦旗送到吉利法院法官梁高伟手中。经过梁法官的耐心调解和多次走访,成功的将一起涉诉标的为222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和解。

  原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9日中标了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工程,后在原告施工中,因被告拒付已完工工程的价款,而导致该工程于2015年11月全面停工,原、被告长期协商无果。后原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将被告诉至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该院于2016年4月18日立案受理。在审理中,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梁高伟法官对案情进行了仔细的调查了解,涉诉的工程大楼总造价竟高达8037.21万元,考虑到该案涉及工程款巨大,如果机械的进行判决,很可能将导致该工程变成烂尾楼,辛苦的农民工兄弟也将拿不到工资,同时也会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梁高伟法官经过与合议庭合议后,认为处理此案一定要谨慎细心,如果该案不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将引起不良的社会后果。2016年6月16日,原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对该案涉及的工程楼已完工工程量的价款进行鉴定,吉利区法院于2016年6月30日组织原、被告双方对原告提交的施工图纸等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在质证过程中,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不同意对该工程进行鉴定,但被告当庭表示愿意与原告进行协商。延期审理的期限届满后,因原、被告就工程的一些重要事宜迟迟未达成协议,吉利区法院分别于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9日两次开庭审理。庭后,在梁高伟法官的悉心调解和耐心说服下,原、被告双方终于在重要争议问题上取得进展。

  最终,在吉利区法院主持调解下,2017年2月10日,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愿意自2017年4月1日起,每月向原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00万元,直至将拖欠的工程款2220余万元全部付清。2017年2月13日,已经停业了一年多的涉诉楼盘售楼部开门营业,为春天的吉利区增添了活力,也将为吉利区的发展提供了助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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