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逃匿一年多 DNA露出狐狸尾巴被刑拘

2017-02-06 11:5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魏孝群)入室盗窃负案逃匿一年多,岂料想DNA检验露出了狐狸尾巴,再次被刑拘。这是记者2017年2月6日从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采访到的新闻。

  2015年11月29日中午12时多,位于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附近某城中村出租屋三楼内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件。一男子由外间溜进套间卧室内,将正在套间卧室内床上熟睡的一女青年放在枕头边充电的手机偷走后,先藏匿在二楼卫生间内。

  当他再次返回室内继续翻动物品实施盗窃时,惊醒了床上熟睡的女青年。男子看到女子醒后,女子问你干啥的,让其出去!男子称想弄俩钱花花。女子说自己没钱,并再次责令男子出去。男子担心女子呼叫,害怕暴露犯罪行为,就用两根充电器电线,将女子双手向后背捆绑并双脚捆绑住。之后,以出去到二楼给女子取回被盗走的手机为名逃跑。大约一个小时后,女子经挣扎慢慢活动手脚,才把捆绑的电线解开后,拨打110报警。

  接报后,南昌路派出所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验检查,提取了犯罪嫌疑人在作案现场接触过的物品痕迹和遗留的相关物证。案件大队一中队受理此案并立案侦查。

  经民警对现场周边视频监控进行侦查和追踪,经过大量调查侦查工作,在洛阳市西工区西下池村附近某通讯手机店找到了被作案分子盗窃后销赃于该店的手机。经查,店主赵某以150元的价格从一来店的男子手中收购了该手机。赵某既没问男子索要手机的发票和合法手续,也不认识该男子。民警依法将非法收购盗得赃物手机的违法店主赵某行政拘留后,案件线索中断。

  案发虽已过去一年有余,但警方并未放弃案件的侦查工作。今年1月初,此案传出喜讯,从作案现场提取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接触过的物品遗留的痕迹和相关物证检材,经录入全市违法犯罪人员血样DNA库比对检验,与2016年4月份洛阳市高新开发区分局以涉嫌盗窃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潘某DNA相符,应为潘某犯罪所为。

  南昌路派出所案件大队经调查,潘某,男,30余岁,洛阳市宜阳县某村人。该潘从16岁开始因盗窃被少年管教两年、劳教1年,因抢劫罪被判刑6年,2007年因盗窃被劳教1年半,2012年因盗窃被判刑3年,2014年11月释放。2016年4月,又因盗窃被高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被判刑九个月。今年1月刑期执行刚届满,又被南昌路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此案再次应验了那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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