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受公安部表彰

2016-11-02 13:5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张春霞)11月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共11个公安单位荣获公安部表彰。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名列其中,洛阳市仅吉利一家。据了解,吉利区公安局已连续三次获此殊荣。

  经各地自行申报和公安部审核,公安部日前对2015至2016年度“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进行命名表彰。全国共有10个市级、100个县级公安机关和200个公安基层所队获此殊荣,我省有11家公安单位受表彰。吉利区公安局名列其中,洛阳市仅吉利一家。

  据了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是公安部设立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最高奖项,2012年10月正式启动,每两年评选一次。公安部先后命名了3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各公安机关执法单位需具备信访案件依法查结率在90%以上、行政复议诉讼撤销变更率在10%以下、无执法问题被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通报批评、两年内无重大违法事件的条件方可申报。

  近年来,吉利区公安局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先导,全警规范,全方位规范,积极打造平安和谐新吉利。该局连续7年实现无行政复议被撤销、无行政败诉、无国家赔偿、无执法过错案件;连续7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连续7年无有责信访案件,信访案件查结率达到100%;群众安全感指数持续升高, 2015年度群众安全感测评位居全河南省第二,全洛阳市第一;2012、2014年、2016年连续三次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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