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魏孝群)在洛阳市就业、就读、居住的河南省其他地市居民,可以在暂住地办理身份证相关业务了。这是记者从洛阳市公安机关采访得知的信息。
据悉,我省是从7月1日开始启动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记者从南昌路派出所采访了相关情况。据南昌路派出所户籍室统计数据显示,7月1日到8月16日,该派出所共受理116个异地身份证办理业务,其中省内88个,省外28个。“首批受理的9个省内异地身份证已经办好,市民可以前来领取。”南昌路派出所户籍室民警栾瑛说,最近一段时间,该派出所每天受理的省内异地身份证办理业务有10多个。
根据规定,在洛阳市的外地人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到期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省内异地受理范围:在洛阳市就业、就学、居住的省内其他省辖市、直管县(市)居民。省外异地受理范围:在洛阳市就业、就学、居住的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的居民。
首次办理身份证必须回原籍。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不予受理。
南昌路派出所户籍室民警栾瑛还提醒,符合条件到期换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本人需穿着深色衣服,提供在洛阳的暂住登记凭证,并携带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暂住地的受理点办理。
据了解,为方便群众和便于证件分发,洛阳市第一批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按照一个行政区一个的原则设置:老城派出所户政大厅、西工派出所户政大厅、东关派出所东车站户籍室、南昌路派出所户政大厅、安乐派出所户籍室、吉利区公安局户政大厅、偃师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室、孟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室、新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室、栾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室、嵩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室、汝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室、宜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室、洛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室、伊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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