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魏孝群)在微信群内发信息公然侮辱他人的洛阳市民黎先生,7月7日被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河南省洛阳市民黎先生因与女子严女士有矛盾心怀不满。6月底的一天晚上,黎先生饮酒过量后,用手机在与严女士同在一个微信群内,发送语言和信息,对严女士进行不堪入耳的谩骂和侮辱,造成了极坏影响。
受害人严女士报警后,南昌路派出所徐家营工作站民警经过调查取证,黎某对在微信群内发信息公然侮辱严女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也有微信截图等证据印证。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有关规定,依法做出了对违法嫌疑人黎某拘留五日的处罚。
此案提醒人们:微信群、QQ群等网络社交群内说话、发信息也应守法。公然发布侮辱他人等违法内容的,也会受到法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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