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魏孝群)一位80岁的老人,孤身一人从广东来洛阳找户籍地派出所开具一份证明为“同一人”的证明,洛阳民警认真查阅档案、审核材料,虽然不属于洛阳民警的责任,但考虑到天热、路途遥远,老人来一趟不容易,为了不让老人再往返折腾,洛阳民警热情相助,破例为其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感动老人。
6月23日上午,一位名叫何建成的老人从广东老家坐火车来到洛阳南昌路派出所户籍室,要求开具一份证明为“同一人”的证明。据了解,1936年出生、今年已80岁、老家广东的何建成老人,原系洛阳六冶职工,退休后一直回广东老家生活,但户口一直在洛阳市南昌路派出所辖区。
据了解,何老先生退休后与老伴一直在广东老家生活。由于老伴身体欠佳,常年有病,经济不宽裕,老人想把2006年在广东购买的一套房子卖掉。但由于老人现在所持有的身份证与当初购买房子登记房产证时提供的房主房产档案身份信息不符,房产部门要求老人提供证明为“同一人”的证明。无奈,何老先生只身一人乘坐火车来到了他户口所在的洛阳南昌路派出所。
南昌路派出所户籍室民警热情接待了这位远道而来的80岁老人。根据老人提供的户口本、身份证和情况介绍,知道老人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确实有过变更经历。据老人描述,当初户口在广东时,当地将老人的出生日期错填成与其妻何六妹的出生日期1945年(即与妻子出生的年月日一模一样了),老人在广东工作期间一直使用这个错误的身份证。后因工作调动,1988年户口由广东迁移到河南省舞阳市院岭山派出所,发现错误后又将老人的出生日期回复纠正改为1936年出生,并办理了1936年出生的身份证。2003年又因工作调动,户口由舞阳市迁移来洛阳南昌路派出所。2006年老人在广东买房时,因1936年出生的身份证被单位拿去办理医保手续,他又将之前保留的错误的1945年出生的身份证拿出来去办理购房房产登记,造成房产证上信息与现在的实际户籍信息不符。现在老人想卖房时,房管局要求老人出具两个身份证号码是同一人的证明。
南昌路派出所户籍民警通过查阅户籍档案,发现老人变更户籍信息的办理时间并非在南昌路派出所办理的变更手续,按要求应该前往原变更信息的舞阳市或广东派出所查询和出具证明。但老人年事已高,且在洛阳无亲朋和住所,只身来到洛阳,而且当天洛阳还下着大雨,老人一人大老远来洛阳,如果让他再转道去舞阳市等地,确实很麻烦、不方便。民警通过听取老人情况介绍,结合查询档案和老人提供的新旧户口本、身份证等情况,综合判断老人所述情况应该属实。为了不使老人再次往返奔波折腾,在尊重事实和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民警为老人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证明,并由户籍室栾警官亲自开车带老人到分局盖章,使老人顺利赶上当日回广东的火车。分手时,老人非要跪下向热情相帮的洛阳民警致谢,被民警搀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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