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拆迁补偿款被镇政府留置 村民盼有个安身处

2016-04-22 10:07 来源:映象网

  王建民家的拆迁补偿凭证

  王建民家的拆迁补偿款凭证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王爱民)近日,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马庄村村民给本网来电,对在薰衣草庄园建设中被拆迁房屋安置补偿费提出质疑:“为了给薰衣草庄园门前修建希望路,我们村12户村民的房屋被拆,但是房屋安置补偿费一直没给我们,诸葛镇政府只给我们开据了一张‘拆迁补偿款凭证’,几年来安置房连选址都没选好,更不用说居住了。我们现在居无定所,耕地也被镇政府收走租给薰衣草庄园搞经营了。多次到镇政府反映,他们至今也没有给俺一个说法。”

  4月18日下午,记者来到伊滨区诸葛镇马庄村进行了调查。

  房屋被拆 补偿款被镇政府以预留购房款留置

  马庄村村民王建民拿着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住宅土字第2003633号)告诉记者:“这是国家给俺家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书,后来诸葛镇政府领导和村委会的干部来到俺家,说是薰衣草庄园门前修路要占用俺的宅基地。俺为了服从大局,就同意他们把房子拆了。当时他们承诺以后政府统一建设安置房,可俺们盼了4年,安置房连个踪影也没有。没办法俺一家人挤在一起居住,现在大儿子都36岁了还没有娶上媳妇。村里人给俺儿子提了好几次亲,但是对方一听说没有房子就不同意跟儿子谈了。”

  房子被拆了,孩子找不到对象不说,房屋补偿款王建民一家一分钱也没见到,这让他们夫妻两口怎么也想不通。他告诉记者,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人民政府2013年3月23日给他签了一份“拆迁补偿款凭证(编号:0006)”协议,上面写到:“西马村6组王建民,农宅地面附属物补偿款35995.94(大写:叁万伍仟玖佰玖拾元伍元玖角肆分),应预留购房款83617.2元(大写:捌万叁仟陆佰壹拾柒元贰角),凭此条抵顶安置房款,待办理新房入住手续时多退少补,余款0元,已一次付清。

  “按照诸葛镇政府的补偿标准,我的房子被拆了不仅没拿到一分钱的补偿款,入住镇政府的安置房还需要再交47621.26元,可至今这安置房连个影子都没有,自家的房屋被拆了,补偿款一分也没见到,居无住所,孩子的婚事也耽误了。从未有人来过问过俺们的生活,也没有人问寒问暖,我一个农民,真的是很无奈啊。”王建民说。

  房屋被拆后,被诸葛镇政府以“抵顶安置房款”的名义不予发放补偿款的不止王建民一户,马耀汝、徐平均、朱东生、孙为民等11户村民也是同样的遭遇。

  耕地被征走建别墅 征地款缩水

  据西马村9组马耀汝反映,他家的房子在2011年也被拆了,农宅地面附属物补偿款总共是279495元,被镇政府预留购房款204600元,落到自己手里74895元,紧接着自己的耕地也被征收。

  “西马村有106亩耕地被镇里收走转给薰衣草庄园用于建造香醍河畔别墅,并与2014年9月份开始对外认筹。占用的耕地都是村民的责任田,全部是水浇地,当时村民都不愿意。征地价是每亩55000元,实际到群众手里变成了每亩31700元,另外23300元不知去向。香醍河畔别墅群有没有合法手续,村民们也不知道,耕地补偿款是诸葛镇政府一次性打到村民卡上了。”马耀汝说。

  西马村群众还反映,除了香醍河畔别墅群外,薰衣草庄园景区内还建有温泉酒店。

  “在流转的土地上建这么多的永久性建筑,协议到期后我们怎么在上面种地啊?”村民对此提出质疑。

  镇政府人员回应:安置房小区还没有启动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诸葛镇政府了解情况,镇党委书记赵杰瑞和镇长王东伟都不在,记者拨通了副镇长徐朝阳的手机,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这个事情我知道,不可能没有给群众发放到位。预留房款是按每平方500元的标准预留的,伊滨区管委会专门发有文件,区里确实有政策,这个情况得由伊滨区解释,你们到伊滨区拆迁办综合处去了解吧。”

  记者问徐副镇长,为啥几年时间群众还没住上安置房。

  他回答:“安置房小区还没有启动。”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伊滨区管委会主任胡大鹏,他告诉记者自己正在开会。

  记者将有关情况发了个信息,胡主任回复:收到,我安排人员和你对接。

  4月20日上午,伊滨区管委会办公室李主任给记者打来电话,称马上安排人员调查了解此事,尽快将问题搞清楚,给记者反馈情况。

  截止发稿时,记者没有收到任何回复。西马村12户拆迁村民何时能够住上新房?何时能够安居?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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