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魏孝群)春节、元宵节一过,一年一度的求职潮将拉开序幕,外出务工人员开始外出寻找工作。每当这个时候,一些不法分子便利用求职者求职若渴的心理骗取钱财,各类招工诈骗也会趁机出动。虽然绝大多数骗局都很老套,甚至漏洞百出,但仍有人被蒙蔽双眼,而上当受骗。警方发布提示,广大务工人员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各种招工骗局。
网上“高薪兼职”陷阱多,此类信息莫轻信
不法分子在求职网、论坛、QQ群、微信群等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高薪、在家工作、可兼职或网上刷信誉等为诱饵,骗取钱财。有的通过电话、QQ、微信等与求职者联系,继而要求交招聘费、押金、保险费等,骗取求职者的钱财。
案例1:洛阳小伙子范某正在位于西工区的单位上班,接到一个人加其QQ为好友的信息,并问想做网上兼职吗?范某同意并互加为好友。接着,范某收到了对方发来的兼职公司的简介、如何操作和申请表格等信息。据范某介绍,所谓的兼职,即在网上指定的网站替商家代刷信誉度,刷的钱数额越多,返还的钱也越多。范某填好表格后即给对方发了过去。
随即,对方给范某发来了第一单任务。按照对方的要求,兼职“任务”就是在指定网站优卡网上购买移动公司的电话卡。电话卡的面值都是100元的,价格107元。前两单任务都是每次购买5张电话卡,购买后随即按时返还其约定数额的“薪酬”,对方也会把购买的电话卡卡号和密码及时发过来。
到第三单任务时,突然变成了一次让购买50张卡。范某就问对方怎么一下子变这么多,对方称是系统随机分配形成的。范某对此解释也无话可说,只好又购买了50张卡。之后,范某等候对方返还“薪酬”时,对方告诉范某,称是范某个人操作出问题了,原因是操作时间过长,必须要再刷一单激活了才能返还钱。谁知,再刷这一单也需要购买50张卡。范某已经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当他用刚才购买的电话卡,输入对方发来的的卡号、密码为手机进行充值时,发现这些电话充值卡号都是作废的,根本无法充值。范某通过支付宝和信用卡购买电话卡,共支付给对方6573元被骗。
警方提醒:网上出现的刷信誉兼职工作往往存在猫儿腻,不法分子在发布虚假信息时,一定会提到“高回报”、“收益快”等。这些字眼对求职者而言,有着致命诱惑。一开始不法分子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只是为了诱惑求职者投入更多的钱。
QQ群、微信群里和网上经常弹出的小窗口发布出现的“网上兼职”、“代刷信誉”、每天工资数百元等信息,有需要的加QQ,均不靠谱,提醒大家切莫轻信,以免财产损失。
“高薪招聘”小广告莫轻信,小心骗你缴各种费用
春节后,不法分子在人才市场信息张贴栏和路边小广告处,张贴各类高薪招工信息,以高薪、马上能上班等为诱饵实施诈骗。一旦求职者上钩,他们就以要求交服装费、保险费、押金为诱饵实施诈骗。
案例2:受害人小张在路边广告看到一则“某大酒店高薪招聘”的信息,而且开出的薪酬十分诱人。小张马上打电话联系。电话接通后,对方称自己是经理,要求小张到某附近某酒店进行面试。
当他赶到酒店大厅后,给经理打电话,经理不露面在电话中自称已经看到你了,你已通过了 “面试”。并许诺给予每月8000元的高薪工资。
接下来经理声称,要先交数百元的服装费,汇款到指定银行卡中。后又让再交数千元的培训费、押金、违约金等费用,然后回家等电话通知,三天后就可上班,一一照办后,久等没信后,再次拨打电话,经理关机了。找到酒店负责人,才知道该酒店近期根本就没有发布过招聘用工信息。这时,小张才醒悟过来,发现被骗。
警方提醒:此类案件以知名宾馆酒店高薪招工为名实施诈骗,广告中往往待遇丰厚、工作轻松,使人难以判别,易于上当。应聘者在求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在面试之前要认真了解招聘单位的相关情况,确认招聘信息真实性,对于开出的高薪工资要多留个心眼,不要轻信其花言巧语。对于用人单位或陌生人提出的要求要仔细考虑,如交服装费、保险费之类的,基本可确定为诈骗。找工作要到正规人才市场,选择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正规劳务中介。在应聘过程中,应留意招聘地点是否固定,千万不要听信街头“高薪诚聘”的小广告。
轻信网上原料加工能挣钱 被骗近2万元
案例3:“把珠子串成项链,就能赚取手工费。”老城区男子段某在网上看到这个信息后随即拨打联系电话。电话那头,一名操着南方口音的女子说,厂家负责发货提供原料,段某负责加工,只要把珠子串成项链,厂家就回收。段某表示愿意从事这项业务。女子说,要段某先付500元才能发货。段某就给对方汇款了。就这样,对方以各种理由让段某先后十次汇款18810元,却迟迟不发货。段某才意识到被骗了,只好报警。
警方提醒:在网上求职时,对没有任何可靠保障,要求先缴纳保证金等的信息,求职者宁可不要这个工作,也千万别信,时时牢记:不汇款、不泄露银行卡卡号及密码等个人信息。
应聘打工须签劳动合同,薪酬如何支付条款要看清
案例4:在寒假期间,我市某高校大学生小明看到路边贴的小广告后,到一个电器公司打工。面试通过后,小明被告知有三天的试用期。到了第四天,公司老板以她工作态度不佳为由将其炒了鱿鱼,小明一毛钱工资都没有拿到。
后来,小明发现,这个公司很少有打工超过五天的。她怀疑老板以“三天试用期”为借口,故意不给工资,免费使用劳动力。目前,小明已经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警方提醒:求职者在入职时,最好与雇主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内容、期限、工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重要内容,不可轻信雇主的口头承诺。
律师表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工作时限在30天内的不签订劳动合同,因属于短期聘用,并没有试用期这一说法。求职者做一天工,雇主就要付一天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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