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法院为重度烧伤案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款

2015-12-31 12:3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关笑楠)近日,吉利法院执行局局长亲自为申请执行人张小平发放司法救助款一万元,张老汉感动的流着泪说:“要是没有这钱继续看病,人都要活不成了,是政府给了我关怀。”

  在被执行人张某某故意伤害申请执行人张小平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中,经吉利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2011)吉刑初字第4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被告张某某自愿赔偿张小平各项损失共计6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关押于河南省郑州监狱,吉利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向张宝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查明,张某某除了在吉利区移民办有50318.40元拆迁安置补偿款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目前该款项已执行到位,申请人张小平已领走。后又查明被执行人张某某在吉利区南陈村委有建房押金3000元,法院执行人员又将该押金执行回来交给该案申请人张小平。除此之外,被执行人张某某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某至今仍在河南省郑州监狱服刑。而申请执行人张小平在此次事件后,面部及身上大面积严重烧伤,皮肤长期感染流脓,后续治疗花费很大,并且张小平被烧伤后,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一贫如洗,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经该院领导研究,认为张小平的情况不仅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更是与设立司法救助的初衷相吻合,特申请给予张小平司法救助款一万元,给当事人送去了一份冬日里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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