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情系子弟兵 同心筑长城

2015-07-31 17:37 来源:映象网

  

  看望慰问抗战老英雄

  映象网洛阳讯(石笑飞、谢奎柱、苏晓光)7月30日,洛阳中院党组马保政一行带着全市法院干警对老英雄的崇高敬意,到新疆军区洛阳干休所看望慰问郭兴等3名抗战老英雄。

  马保政一行首先看望了《平原游击队》李向阳的原型——原北疆军区司令员郭兴。马保政转达了曲海滨院长和洛阳中院党组对老首长的问候,感谢老首长在抗战年代为国家和民族立下的不朽功勋,简要汇报了洛阳中院在规范司法作风、弘扬法治正义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并聆听了老院长对法院工作的教诲,马保政表示,一定遵循老首长的教诲,不辜负老首长的期望。

  军民一家亲,共谱鱼水情。拥军爱军,我们行胜于言。一直以来,洛阳两级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涉军维权工作精神,不断丰富涉军维权工作新内涵、新做法,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高度重视 “用心”编织起涉军维权网络

  健全工作机构,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全院上下联动的涉军维权和法律拥军工作体系,成立涉军合议庭、特色法庭或维权协调机构,建成全市法院涉军维权领导协调网络;整合各方资源,加强与地方武装部、工会、妇联等机构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积极引导各界力量参与到依法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的工作大局中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强大合力;完善制度机制,洛阳中院建立健全了归口登记、领导负责、催办通报等制度,栾川、洛宁等基层法院探索建立起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办案制度和现场办公制度等,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公正高效 “用法”审理好涉军诉讼案件

  突出“快”字解决纠纷。坚持把“依法优先、积极稳妥”的原则贯穿于涉军案件办理全过程,两级法院全部开辟了“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突出“和”字化解矛盾,切实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作为重要手段贯穿于涉军案件审判始终,把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开庭之前,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出“活”字创新方式,聘请转业、退伍军人、军属为人民陪审员,在涉军案件审判时邀请他们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合议讨论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注重服务 “用情”构筑起军民互动平台

  深入部队提供法律服务。仅2014年,累计为部队官兵举办法律专项讲座20余场,直接参与官兵达4000余名;累计解答了官兵提出的200余项法律疑问;向部队官兵赠送《涉军诉讼指南》等法律书籍1200余册。不断创新“送法进军营”活动方式,与驻洛某部进行了军地互聘。该部队聘请洛阳中院5名法官为“法制教育辅导员”,洛阳中院聘请该部5名军官为“国防教育辅导员”,改变了以往单向送法的做法,深化了部队与法院的双向交流。

  邀请官兵感受司法公正。坚持以“法院开放日”为平台,积极邀请驻军官兵到法院参观、旁听庭审,增强官兵对司法工作的直观感受,提高官兵自觉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2014年,洛阳两级法院共启动“法院开放日”活动10余次,1000余名官兵应邀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

  营造涉军维权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不断拓宽普法宣传途径,增强全社会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识。

  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洛阳两级法院涉军维权工作成绩显著。近三年来,洛阳两级法院不断加大涉军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妥善审理涉军民事案件421起,涉案标的约2600万元。洛阳中院先后荣获“河南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创建河南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先进单位”称号;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被省法院、济南军区法院联合授予“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军人为保卫祖国流血流汗,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我们全心全意、尽心尽力!成绩和荣誉,是对我们的肯定和鼓励,但我们深知我们做的还不够,洛阳中院一定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扎实推进涉军维权工作迈向新的高度,切实维护军人、军属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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