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涉及我市超过60万参保职工,每年将减轻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负担约2.1亿元。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此次费率下调后,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降至1.5%,职工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降至0.5%。以月薪5000元的职工为例,费率下调1%后,每月单位和职工共减少缴费50元,全年将少缴600元,其中个人少缴300元。
据介绍,对于已按原费率缴纳了3月和4月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将其多缴纳的部分,与5月的失业保险费进行抵缴,抵缴后若有余额,由社保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进行结算;如用人单位多缴纳的部分不够抵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再进行抵缴。用人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了3月和4月失业保险费的,多缴纳费用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代扣代缴社保费时自行与职工结算差额。(洛阳晚报记者 姜明明 特约记者 范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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