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韩思艺 通讯员 葛高远)13日早上,彩排结束后,威武龙鼓艺术团负责人代秀岚匆匆赶到伊川县文广新局。她乐呵呵地告诉记者:“现在俺们去演出,政府给补助。填好申请表,就能领到‘五一’节到驻伊川某单位公益演出的1000元补助金了!”
代秀岚所说的补助金,得益于去年2月伊川县出台的《农村(社区)业余文艺团体管理及演出补助办法》。目前,该县已登记备案的95个民间文艺团体,凡在伊川县各村进行安排文艺演出的,都可申领800元至1000元补助金。
“今年以来,我们县民间文艺团体已经下乡演出了接近300场。已经为他们发放近30万元补助金。”伊川县文广新局副局长安俊红告诉记者。
“赶上好时候了! ”提起演出补助政策,快乐舞玲健身团队创办人吴巧玲连说这是“及时雨”。
去年,吴巧玲开始在鹤鸣广场组织跳广场舞,从十几人发展到如今的300余人。
吴巧玲有一个计划,到2017年,组建广场舞队、交谊舞队、秧歌舞队和中老年模特队四支表演团队,“广场舞队、交谊舞队已经成规模了,有了好政策,秧歌舞队和中老年模特队也会很快建起来”。
“业余文艺团体从群众中来,也最贴近群众。县里出台补助办法,就是想通过对业余艺术团体的补助,用民间文化凝聚群众,展现乡村风貌,确保每个村的群众每年能够看到3场以上文艺演出。”伊川县文广新局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该县有各类业余文艺团体580余个,目前有95个业余文艺团体登记备案,获颁演出资质证书。其中,30人以上的一级团体49个,15人至29人的二级团体46个。
根据补助办法规定,凡是达到资质的文艺团体,在该县演出且演出时间不少于60分钟的,均给予补助。其中,每场公益性演出一级资质团体补助1000元,二级资质团体补助800元;每场经营性演出一级资质团体补助800元,二级资质团体补助500元。另外,文艺团体创作新剧本或购买与其演出特色相符的原创剧本,根据情况将给予1000元至5000元资金补助。
伊川县主管文化的副县长姬长江说,在伊川民间文艺团体中,拥有不少的传统文化“绝活”,如果任由这些文化遗产在平常之中泯灭,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不负责任,更是历史文化发展的憾事乃至罪过。而“演出补助”的出现,实际上就是在刺激和丰富农村民间文化市场,同时更是在用“政府购买”的方式,购买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方式和文化内容,为农民填补文化生活空白,彰显的是政府对民间传统文化的善意,也更是一种抢救民俗文化、焕发传统文化生命力和动力、让传统文化焕发光彩重获新生的积极干预。其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意义,更是毋庸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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