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韩思艺 通讯员 武建普)为有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汝阳的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汝阳县自2015年4月1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成立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赵小伟任组长,政委崔克勋任副组长,副局长王旭、周永强、王景坡和刑侦大队、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旭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情况收集、信息报送、战果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此次行动打击重点:一是各类乱毁滥占、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等违法行为;二是放火和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等违法行为;三是非法狩猎、杀害、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四是其他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排查出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分类造册,掌握实情,确定需要重点打击的案件,全力予以侦办。
领导小组将统一安排,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林地保护、护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保护林地、野生动物等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积极检举非法占用林地、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行为。注重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追踪报道,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表明打击决心,震慑犯罪分子,为专项行动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协调工作,特别是与县林业局护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行政执法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部门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交、执法联动、督查督办等工作。将主动与治安、技侦等地方公安部门以及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各类案件侦破。加强与检、法等司法部门协调沟通,及时解决办理涉林刑事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做到快侦、快破、快诉。确保“春季行动”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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