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马晓飞 通讯员 潘华武)1月8日上午,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2014年度洛阳全市禁驾名单。
据官方资料显示,2014年度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办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案件459例,其中有56人被判“终身禁驾”,55人为男性,其余一人为女性。
在2014年度被判“终身禁驾”的人员中,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有45例,约占总数的80.36%,其余均为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被判终身禁驾的人员。驾龄在5年及5年以下的有31例,约占总数的55.36%。
洛阳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车管所所长陶世友说:“2013年新交通法实施以后,驾驶员一旦被查处两次酒驾行为,就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然而法律严格不是目的,目的还是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够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既是文明出行、构建文明洛阳的需要,也是为司机和家人的健康考虑。被判终身禁驾之后,一些同志觉得很冤,可因为开车时多沾了点酒酿成重大事故,或是没有保护事故现场,驾车、弃车逃逸或冒名顶替等实行肇事逃逸后,没有承担起应该承担起的责任,造成了社会损失严重,这原本就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相关链接:导致“终身禁驾”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种情形都是严重的、恶性的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大,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后果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规定终身不得在申请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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