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 (记者 徐孟国 马晓飞)12月18日至19日,由河南省政府景照辉副秘书长带领省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小组对洛阳市进行了评估验收,评估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座谈了解、问卷调查及实地查看等方式,分别对洛阳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17家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逐一考评验收,经评估组综合考评,洛阳市以总分259分的成绩通过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位列河南省通过验收地市首位。
近年来,洛阳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素质和增强洛阳软实力、构建和谐洛阳的重要举措,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大力拓展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现了“初步普及普通话、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
特别是2014年3月,洛阳市启动“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以来,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领域对照评估标准,按照“动员部署、全面实施、自查自评、整改提高”四个阶段,以评促建,积极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水平,努力把迎接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过程,变成提高市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的过程,变成督促、引导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过程,全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普遍提高,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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