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城办事处集中整治辖区内违法建筑乱象

2017-02-08 10:47 来源:映象网

开封新城办事处集中整治辖区内违法建筑乱象

开封新城办事处集中整治辖区内违法建筑乱象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近期,在全市开展的整治清理违法占地工作中,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城办事处按照示范区“两整顿、两整治”(整顿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基层组织、整治治安环境、整治违法建设)工作要求,对辖区内违法建筑乱象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震慑了违法建房、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今年1月10日,接群众举报,新城办事处辖区内四大街与汉兴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有一处违法建筑,违建房主王某为骗取国家征地赔偿款,私自占用可耕地建房,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希望有关单位能够依法查处。

  该举报引起了区国土部门、规划部门和办事处的高度重视。经土地监察部门认定,违法建房人王某与个别村民私下交易土地,蓄意占用可耕地违法建房,建筑面积达800余平方米,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关于严禁单位或个人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及其他构筑物等相关条款,与民争利,严重侵犯周边群众利益。同时,规划监察部门对房屋性质进行核实,认定该房屋为无审批手续违法建房,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六十四条关于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等相关条款。通过调查,种种迹象表明违建房主王某存在私自占用耕地违法建房,蓄意骗取国家赔偿金的重大嫌疑。

  随即,土地监察部门和规划监察部门分别向新城办事处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拆除通知书。新城办事处安排专人数次约谈违建房主王某,但王某拒不执行限期自拆决定。

  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力打击非法占地私搭乱建行为,1月24日,区土地监察大队、规划监察大队和新城办事处联合执法,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

  据统计,自示范区“两整顿、两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新城办事处已查处并拆除违法建筑97处,违建面积达54370平方米,有效保障了辖区内群众的合法利益,为项目入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责编:张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