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将于2017年1月1日拉开序幕

2016-12-30 15:3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开封讯(崔学庆)记者从开封市工商局获悉,开封市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2016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应当报送2016年度年报。

  年报将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年报中增加了社保、统计事项。具体包括: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等5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项统计事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中新增与企业相同的5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4项统计事项。

  据了解,年报工作中,工商部门将广泛宣传,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强化督导,认真核实市场主体年报基数,持续推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责编:张钰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