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崔学庆 王景晓)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河南省环保厅出台了《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举报者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映象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开封市环保局副局长王西祥,王西祥表示:国家现在越来越重视环保,而环境保护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不单单是环保局一个单位的任务,还需要工商局、城管局、住建局、商务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举报奖励之前就有,但是没有这么高的额度,这次大幅度提高奖励额度,就是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环保事业当中来,调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
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奖金分为四种,分别为500元、1000元、2000元和50000元。例如,举报垃圾、秸秆露天焚烧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可获500元奖励;举报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获1000元奖励;私自将危险废物、废旧放射源和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资质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可获2000元奖励。超标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及以上;发现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的,举报人可获得50000元奖励。
环境保护部门根据举报人的举报线索对环境危害程度、协查情况等,按照谁查处谁奖励的原则,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分别举报且举报线索相同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照一案进行奖励,奖金平均分配。举报同一主体多项环境违法行为的,不累计奖励,以单项最高金额奖励。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环境污染的情况,可通过拨打12369环保热线电话、登录河南省环保厅网站或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等渠道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信件或到省环保厅信访办举报(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顺河路1号,邮编:4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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