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崔学庆 李保军)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开封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清洁城市控制扬尘污染行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封市公安局、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开封市城管局,就开封市主城区有关车辆限行事宜,联合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黄标车、老旧车。
二、限行区域
东平路(含)以西、机场路华夏大道(含)以北、九大街(不含)以东、东京大道(含)以南区域。
三、限行时间
自2016年11月21日0时至2016年11月24日24时。
三、不受限行措施车辆
(一)工程抢险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市政施工作业、清障专用车辆等。
(二)运送农副产品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入市或过境的危险品运输车,到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四、限行车辆绕行路线
(一)南北向过境车辆。
1. S213省道 ←→G220国道←→G310国道(大广高速立交桥至G310国道与S219省道交叉口)←→S219省道。
2.大广高速。
(二)东西向过境车辆。
1.G220国道←→G310国道(大广高速立交桥至G310国道与郑汴路交叉口)←→G220国道。
2.郑汴物流通道←→九大街←→G220国道←→G310国道(大广高速立交桥至G310国道与郑汴路交叉口)←→G220国道。
3.连霍高速或者郑民高速。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