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崔学庆 安玲英)“他不给我工钱,我就要扣他的车”。前不久,一个40岁左右的中年男人怒气冲冲来到尉氏县司法局大马司法所,叫嚷着要求司法所帮他要回工钱。
原来,中年男人丁某,是尉氏县大马乡朱庄村人,经工头马某介绍,到任泽村刘某处盖房,工程结束后,刘某因丁某负责的房梁不合规定,拒绝支付丁某的工钱。
大马司法所所长任雪丽了解情况后,立即带上任泽村村干部一起到刘某处核实情况。经调查,丁某在刘某处建设的房屋房梁,与规定合格的房梁标准外扩了8厘米,严重影响了房屋使用,刘某因此扣下了工头的一部分工钱,工头也扣下了丁某的工钱,丁某因为没有拿到工钱,一怒之下就扣下了刘某的奇瑞汽车一部,为此,二人多次发生争执。
在了解案情后,任所长找来丁某和刘某,采取背对背调解法,给双方当事人讲解劳务法的相关规定,他指出,丁某未按照规定完成工作,给雇佣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扣除相应工钱合理合法,丁某扣下刘某的汽车,这是违法行为。任所长又对刘某说,虽然丁某在工作中造成了失误,但他毕竟干了那么长时间,一家人都等着他拿钱回去生活,你要适当地给他一部分工钱,毕竟他还扣着你的汽车,对你的生活也造成了一定影响,早点儿解决问题,对两家都好。经过三个多小时苦口婆心地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刘某答应支付丁某12000元工钱,丁某收到刘某的工钱后马上归还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