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示范区城管局进行市容和环卫管理工作宣传

2016-09-13 17:11 来源:映象网

开封市示范区城管局进行市容和环卫管理工作宣传

  映象网开封讯(崔学庆 崔志良 卢志冰)为切实贯彻落实《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根据市城管局关于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开展《条例》宣传学习的通知精神,9月13日上午,开封市示范区城管局在金明广场举行《条例》宣传活动。

  当日9时许,在金明广场东南角活动现场, 8块宣传板面格外引人注目,站在板面后方的工作人员,一边为过往行人发放宣传页,一边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现场大屏幕循环播放关于对《条例》的介绍,为宣染活动氛围,示范区文化旅游局还为此次活动编排了舞蹈、戏曲、歌曲等精彩的文艺节目。同时,示范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走街串巷、挨家挨户发放《条例》宣传页,耐心解答群众疑惑,掀起宣传活动的高潮。

  据示范区城管局负责人禹文杰介绍,《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理顺了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明晰了责任区、责任人的划分和界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也意味着市民期盼的美丽、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城市环境,有了法律支撑。

  据了解,《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开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6月28日通过,它是开封市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第一部重要法规,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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