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崔学庆 李保军 冯燕)近日,开封市公安局红洋楼派出所交管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利剑”行动,在辖区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查获1名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的酒驾司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驾驶人被记12分后,其驾驶证将被注销。
8月17日17时许,大队民警翟青岗、马大伟、刘周磊在五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执勤,对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检查。17时30分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轿车突然靠边停车,形迹可疑,民警上前将该车拦下,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随即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驾驶人声称没有随身携带。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测试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由于该驾驶人没有携带驾驶证,民警将该车驾驶人李某带到大队进行处理。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初次领证日期为2015年9月28日,目前处于实习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民警将对该驾驶人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一次记满12分,实习期内饮酒后驾驶车辆的驾驶证将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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