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崔学庆 李保军 冯燕)6月30日凌晨1时许,开封市公安局红洋楼派出所交管大队民警翟青岗、马大伟、刘周磊在迎宾岗正常执勤时,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轿车行驶速度越来越慢,于是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还没走到路口时,该车想调头往回走,民警遂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车门打开后,一股酒味儿飘了出来。
当民警要求该驾驶员接受酒精测试仪检测时,该驾驶员拒不配合,民警遂将当事人带至一五五医院进行了酒精血液检测(如图),经证实,该车驾驶人白某的酒精含量为174.2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吊销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考取,现已移交至治安大队进一步处理。
在对白询问后,白某详细交代了其醉酒驾驶的经过,并后悔不已。酒能助兴,也能败兴,这幸福时刻催化气氛的玉液琼浆,在驾车时可能就是葬送幸福的罪恶毒汁。为了大家的幸福,请三思而后饮。红洋楼交管大队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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