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崔学庆 见习记者张迪)喝过酒之后驾车本来就是违法行为,却在酒精壮胆之下与他人发生争执,还嚷嚷着要报警解决纠纷。9月1日,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就判决这样一起荒唐的醉驾案件。
7月22日中午,家住该市杞县某乡镇的刘太平应几个朋友邀请开着自家的面包车到饭店喝酒。经不住朋友热情劝让,说乡村公路没有交警,刘太平就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忘到脑后。直到尽兴结束,朋友之间才分手告别。晕晕乎乎中,刘太平开着车沿着乡村公路回家。当来到一村庄小学校门口时,面包车的车轮碾压住村民赵广湖摆放在路边的遮阳架子,使得架子受到损毁。当刘太平被赵广湖拦截下来后,本来撞坏别人物品就理亏的他仗着酒劲,反而与赵广湖理论起来。因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双方就嚷嚷着要报警,让警察来解决纠纷。令人十分可笑的是,这时的刘太平完全忘了自己是酒后驾车碰坏别人物品,已经触犯了法律。 拨打110报警电话后,公安干警及时赶到现场。看到民警来调处矛盾,刘太平站立不稳的向民警介绍事发经过,被民警一眼就看出其是酒后驾车。经抽血检查,从刘太平的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42.95mg/100ml。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太平违反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已对被碾压物品进行赔偿,可酌定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刘太平拘役二个月,罚金二千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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