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请注意:2017年法检目录调整了

2017-01-06 16:2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焦作讯(周凯 李博文 蔡新春)近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检疫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7)》(简称法检目录)调整的公告。本次法检目录调整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取消12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的监管条件“A/B”,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其中焦作市主要出口产品无水氟化铝也在此次调整范围内,调整后将免于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二是将17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监管条件由“A/B”调整为“A/”,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三是取消168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上述调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可通过下列三种方式获知商品是否需检验检疫:一是结合2016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和本次调整公告,目录内的均需实施检验检疫。外贸企业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二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商品HS编码对应的监管条件是否带A/B,A代表进口需检验检疫,B代表出口需检验检疫;查询检验检疫类别是否带R/S或L/,R代表进口需食品卫生监督检验,S代表出口需食品卫生监督检验,L代表需实施进境CCC认证验证;三是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咨询。企业在货物进出口前应及时了解检验检疫相关政策,以确保货物顺利通关。

责编:张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