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老赖:孟州法院捍卫法律尊严不手软

2016-12-27 10:40 来源:映象网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本案被告人王某接受审判

本案被告人王某接受审判

  映象网焦作讯(周凯 李博文)所谓“老赖”,就是想尽各种方法、使用各种手段,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孟州市南庄镇桑坡村的王某就属于这种。

  王某分别于2001年和2003年欠下两笔总值30多万的外债。十几年的时间,他先是耍赖,后又用玩消失、假离婚等招数长期拖而不还。2015年1月份,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他驾车撞倒法院执行法官后逃跑。今年6月2日,他又用十字钉耙朝法院执行警官面部和背部击打多次,致执行法官受伤住院。

  由于王某的行为十分恶略,6月14日,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拒执罪,依法批准逮捕王某。而这也是孟州市首例“老赖”打伤公职人员被起诉案件。

  2016年11月22日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孟检公诉刑诉(2016)24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孟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上,孟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在2016年6月2日9时许,拒不配合并执行工作用十字耙将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苏祝军脸部、背部打伤。被告人王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并提出了量刑建议。被告人王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由于被告人王某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可以酌情从宽处罚。且被告人王某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苏祝军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告人王某公然对执行人员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其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该案综合此案在案证据,经综合审查后认为对被告人王某依法不应适用缓刑。综合裁定被告人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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