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前各部门集合准备
修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祖国现场指挥
映象网焦作讯(周凯 李博文 唐祥科)“感谢政府为群众做主,感谢法院让我以后的日子有了希望。”修武县城关镇秦厂村老人陈金芳拉着修武县人民法院院长古海林的手激动地说。11月29日,通过修武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强制执行行动,他在时隔四年后,重新讨回了他的宅基地使用权。
执行现场
强拆违法建筑执行中
本次强制执行案件属典型的物权纠纷。被告人陈某琴、陈某豹故意侵占陈金芳个人宅基地长达5年之久,经修武县、焦作市两级人民法院将宅基地确权判给陈金芳后,被告人拒不拆除违法房屋。11月24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陈某琴、陈某豹下发通知,责令其二人在2016年11月28日前拆除标的物,二人仍拒不执行。11月29日早7点,在修武县委政法委的协调组织下,由焦作市人民法院、修武县公检法、信访局、卫生局等部门人员及群众代表组成了200余人的执行队伍,强制执行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执行队将屋内财物录像记录,随后,将屋内财物清空并存放到村委会,组织拆迁队将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并将建筑垃圾清空,恢复土地平整。
违法建筑拆除中
修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祖国要求,在强制执行行动中,一是要态度坚决。通过坚决的态度,雷厉的行动,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高压态势。二是执法规范。要制定系统的行动方案,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按照方案,履行各自的职责,迅速稳妥地合理分工,密切合作。三是安全第一。执行时既要保护涉案当事人的安全,又要保护周边群众的安全,还要保护我们自己的安全。
当事人手拉古院长泪流满面
修武县人民法院院长古海林表示,本次强制行动一是要将违法房屋拆除,二是要把土地恢复平整,三是要强制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968元。这次强制执行是修武县法院为基本实现两年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后凡是因拒不执行已生效判决的,必须合理利用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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