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时红文的妻子、哥哥等赶到医院陪护。时红文妻子告诉记者,时红文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还有两个孩子上学,一家人全靠他跑车赚钱养活,压力很大,如今出了这个意外,要几个月无法跑车赚钱,她不知道该怎么办。经过商议,时红文家属向喜相逢公司提出了赔偿,要求他们承担医药费和3万元钱误工费,喜相逢乳品有限公司表示对此不能接受,后经公司所在地城伯镇政府、派出所等多方协调,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
8月24日,记者随时红文家属一同来到了孟州喜相逢乳品公司进一步了解情况。该公司负责人宋书记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是他把伤者送到了医院,他还先后垫付了1100元诊疗费用。刚开始,他们愿意再出1000元医药费,另外给时红文3000元的生活补助。但现在不行了,公司不愿接受任何调解,剩下的钱也不愿再拿了。宋书记说,让时红文家属走司法程序,法院判拿多少钱,我们就拿多少钱。对于公司态度的突然转变,宋书记给出的理由是,时红文的家属后来报了警,这个行为让他很“操气”。时红文的哥哥解释说,报警是因为肇事叉车司机并没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不具备叉车操作资格,是无证驾驶。对此宋书记并不回避,他说,宋明祥确实没有这个资格证,按规定不能驾驶叉车,但是,这是公司的事,上面该怎么罚就怎么罚,公司接受处罚,有没有证和这个事故关系大不,出了这个事,双方都该自认倒霉。
对此,资深律师张凯莉认为:叉车工无证操作并造成人员受伤,属于安全事故,同时这个违规操作也是一个职务行为,公司需要对此负责。对于受害者来说,他本身如果有过错(比如说他站在叉车道上、或者对方已经大声呼喊预警而他没有躲避),只会在实际赔偿方面有一点影响,但并不阻碍他去起诉这个公司。她建议:保存好相关证据,可将肇事叉车司机和喜相逢乳品公司同时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映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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