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证开叉车撞伤人 公司建议双方“自认倒霉”

2016-08-25 17:11 来源:映象网

  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

  事故发生地点

  肇事者仍在无证操作

  映象网焦作讯 8月21日,来自新郑的货车司机时红文在孟州喜相逢乳品公司装货时与宋明祥驾驶的叉车相撞。据介绍,当时,时红文正从货车上下来,而宋明祥驾驶叉车正在倒车,结果,叉车尾部撞到了正在下车的时红文的右脚,时随即倒地不起。在厂区内用冷水泡、冰敷等措施之后,时的伤势仍不见好转,喜相逢公司宋书记将时红文送往孟州市骨科医院进行救治。医院CT显示时红文的右脚跟骨骨折、骰骨撕裂折、足第一趾骨骨折共三处骨折。

  事故发生后,时红文的妻子、哥哥等赶到医院陪护。时红文妻子告诉记者,时红文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还有两个孩子上学,一家人全靠他跑车赚钱养活,压力很大,如今出了这个意外,要几个月无法跑车赚钱,她不知道该怎么办。经过商议,时红文家属向喜相逢公司提出了赔偿,要求他们承担医药费和3万元钱误工费,喜相逢乳品有限公司表示对此不能接受,后经公司所在地城伯镇政府、派出所等多方协调,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

  8月24日,记者时红文家属一同来到了孟州喜相逢乳品公司进一步了解情况。该公司负责人宋书记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是他把伤者送到了医院,他还先后垫付了1100元诊疗费用。刚开始,他们愿意再出1000元医药费,另外给时红文3000元的生活补助。但现在不行了,公司不愿接受任何调解,剩下的钱也不愿再拿了。宋书记说,让时红文家属走司法程序,法院判拿多少钱,我们就拿多少钱。对于公司态度的突然转变,宋书记给出的理由是,时红文的家属后来报了警,这个行为让他很“操气”。时红文的哥哥解释说,报警是因为肇事叉车司机并没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不具备叉车操作资格,是无证驾驶。对此宋书记并不回避,他说,宋明祥确实没有这个资格证,按规定不能驾驶叉车,但是,这是公司的事,上面该怎么罚就怎么罚,公司接受处罚,有没有证和这个事故关系大不,出了这个事,双方都该自认倒霉。

  对此,资深律师张凯莉认为:叉车工无证操作并造成人员受伤,属于安全事故,同时这个违规操作也是一个职务行为,公司需要对此负责。对于受害者来说,他本身如果有过错(比如说他站在叉车道上、或者对方已经大声呼喊预警而他没有躲避),只会在实际赔偿方面有一点影响,但并不阻碍他去起诉这个公司。她建议:保存好相关证据,可将肇事叉车司机和喜相逢乳品公司同时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映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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