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 (记者 张晓辉 通讯员 王飞 苏艳丽)紧盯主责不走神,聚焦主业不发散。这是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保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纪检机构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提出的具体要求。截止4月13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先后纠正3名纪检组长兼职问题,收到明显成效。
纪检组长在本单位同时兼任其它的行政职务和管理职务,一定程度上妨碍甚至严重影响主体职能作用的发挥。为此,河南省纪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所在地方、所在单位其他业务,不再兼任所在地方、所在单位其他党政职务,不再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职务,同时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及时作出调整、进行清理规范。
该院认真落实上级的这一部署,按照摸清底数、清理纠正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法和步骤,对两级检察机关纪检组长兼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摸底期间,发现所辖基层院不同程度的存在纪检组长兼职情况,有的是从办公室主任提拔担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仍然兼职办公室主任;有的担任纪检组长,分管计财、后勤等部门工作。
为此,该院下发清理方案,建立台账,要求限期整改;督促未落实“兼职问题”的基层院,加快调整分工,聚力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同时,把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纳入基层院落实“两个责任”的绩效考评之中。
三门峡市检察院纪检组长张俊合说,解决纪检组长“分心”问题,有利于推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问题,并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也为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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