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 (记者 张晓辉 通讯员 王飞 张伟龙)近日,河南省检察院表彰2014年度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三门峡市检察院检察宣传工作因业绩突出名列第二受到表彰。与此同时,该院还被表彰为“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先进单位”。这是省检察院根据2014年检察宣传工作实绩、工作创新能力、新媒体建设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定。
2014年,三门峡市检察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和重点,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突出检察特色,深挖宣传线索,遵循规律、创新推动,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水平。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检察宣传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坚持检察长带头抓,分管检察长亲自抓,宣传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态势,保证了检察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强化制度建设,将检察宣传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检察宣传工作规范、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使市检察院各部门和基层检察院检察宣传任务更加明确、考核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清晰,调动了全体干警参与检察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强化阵地建设,加强与中央媒体、省级媒体的联系,畅通发稿渠道;采取合办、联办、自办等形式,扩大宣传阵地,使检察好声音通过各种平台进行传播,凝聚正能量,树立好形象。强化队伍建设,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形式,使通讯员队伍不断汲取精神营养,提高了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强化新媒体建设,建设和运用好网站、微博、博客、微视等新媒体,并在回应社会关切、获取案件线索以及网上通缉逃犯等方面发挥作用。
2014年,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在中央电视台刊播新闻专题3个,在《检察日报》刊登头版头题版头条1个,在《河南法制报》刊登头版头条6个,在省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2432篇(幅、条),为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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