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管控燃煤散烧使天空更蔚蓝

2016-11-03 08:3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邓州讯(记者 燕天举)“11月15日前,要依法全面强制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经销散煤等4类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用户及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年底前,加快制定“煤改气”、“煤改电”、“清洁煤替代”、光伏发电、沼气等工作规划、先行先试,积极稳妥推进,确保邓州的天空更蔚蓝!”11月1日,记者从邓州市召开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会议上获的。

  邓州市长罗岩涛强调,燃煤散烧管控工作要着力抓好“查”、“禁”、“改”、“替”四项关键举措。

  首先,“查”要扎实。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散煤销售加工点和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燃煤散烧单位的散煤使用情况查清摸准,登记造册,坚决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点。

  其次,“禁”要彻底。对无照散煤销售加工点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所有散煤销售加工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所有燃煤散烧设施,要采取疏堵结合、宣传激励等多种方式,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坚决做到禁燃区“零散煤”。

  同时,“改”要积极。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作,相关部门既要统筹规划、强力推进,又要确保居民、企业、商户生产生活不受影响,稳步推进煤改工作。

  此外,“替”要抓早。要着眼洁净型煤运输、仓储、配送等体系建设,及早着手,研究好上级政策,做好具体规划,确保洁净型煤替代与利用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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