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2.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适时为全市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3.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在留守流动儿童相对集中的乡村、学校和城市社区建立“留守流动儿童之家” 40个。
4.扩大计生奖励扶助金发放范围,在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的基础上,按照独生子女费筹资和发放渠道,为年满60周岁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的奖励扶助金。
5.持续推行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服务,免费为目标人群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前、孕后各3个月的叶酸营养素,降低出生人口缺陷风险。
6.持续在35—59周岁城乡妇女中开展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检查人数共30万人次。
7.开展向残疾人送温暖活动,年内为全市60周岁以上的持证残疾人免费体检。
8.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新建50个法律援助点,使全市的法律援助点达到150个,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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