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讯 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省政府特设“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拟向国内外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广纳贤才。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设置试点实施办法》,设立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推动科技创新,培养科研领军人才,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
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先期在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农科院开展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特聘研究员岗位根据科研项目紧缺急需人才的情况设置,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申报评审工作,对个别特殊岗位可特事特办。特聘研究员岗位设置一般不超过10人。
特聘研究员的聘期,采取分段性聘任或一次性聘任方式,分段性聘任聘期最短不少于一年,一次性聘任聘期最长不超过三年。确因工作需要续聘的,在聘期结束前三个月内,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设岗单位与受聘研究员签订新的聘任协议。
特聘研究员在聘期内,享受设岗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特聘研究员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由省财政按照研究确定的特聘研究员人数,分期拨付给设岗单位。
需要说明的是,特聘研究员岗位属动态岗位,不受单位编制、事业单位岗位限制,实行聘任制管理。
不过,要应聘这个岗位的学者,还要符合以下条件: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从国外、境外特聘研究员可不受此限制),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并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历,旅居国(境)外的应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或获得发明专利等。
(记者 齐亚琼)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