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级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2013-06-20 11:02 来源:河南法制报

  如果说案件评查是常规监督工作,那么,审务督察则更具机动性、灵活性,是随时监督和约束法官的一件无形利器。

  2012年以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暗访督察组,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先后13次对全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的纪律作风暗访督察,下发督察通报13期,根据督察问责规定,给予两人行政记过处分,对3人诫勉谈话,对4人作出深刻检讨。

  查处:不留情面

  制度贵在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停留在口头上,只能形同虚设。为把制度落到实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动真格,出实招,敢于碰硬,勇于较真,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一视同仁,对违法违纪人员不留情面,让每一位干警时刻绷紧廉政弦。

  在法院系统,案件监督卡制度和诸多廉政制度一样,是一项常规的监督制约机制。然而,就是这样一项看似平常的监督制度,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却抓出了不一样的效果。

  案件监督卡是由法院随案发放给当事人,让当事人对办案法官是否廉洁,是否有吃请收礼、枉法裁判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征求意见所印制的卡片,是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重要途径。监督卡制度的设计初衷很好,但是,由于操作中一直由案件承办人自发自收,当事人碍于情面或出于种种顾虑,往往报喜不报忧,使监督流于形式。为打破常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实行诉讼(执行)案件监督卡制度的规定》,形成了以“三个统一”、“两个渠道”为核心内容的全新监督卡制度。

  “三个统一”,即案件监督卡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发放、统一回收、对反映问题统一查处。“两个渠道”,即在案件监督卡的发送方式上通过邮寄和短信两个渠道,在办案法官与监督卡之间彻底建起“防火墙”、“隔离带”,杜绝案件承办人自己发、自己收甚至自己填写带来的弊端。该制度自2013年3月实施以来,商丘市两级法院已累计发放9895份,结合举报电话、检举信箱、网站举报、案件回访等多种违法违纪线索收集渠道的使用,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变得异常畅通。

  如今,案件监督卡制度与审务督察、案件评查等制度一起,已成为商丘市两级法院全面加强自我监督制约的有效举措,成为倒逼法官提高责任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的重要手段。正如一位庭长所言:“改革案件监督卡制度,恢复其本来功能,发挥其应有作用,是理性回归,现实需要,是为每一名办案法官戴上的‘紧箍咒’。”

  今年2月21日,在商丘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面对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同占的承诺掷地有声:“以‘零容忍’为原则、以‘零违纪’为目标,狠抓党风廉政,坚决不让‘糊涂法官’办案、不让贪腐法官办案。”这承诺源自自信,源自睿智,源自脚踏实地的作风。

  风清帆正自远航。站在新的起点,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解放思想,锐意创新,不断进取,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征途上续写新篇章。    (记者祁飞实习生章衡通讯员徐亚超王晓辉/文陈全慧/图)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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