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高压已成常态,“不敢腐”渐成气候。然而,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为官不为的“庸政懒政怠政”现象。
昨天记者从省纪委获悉,2015年8月起,河南省全面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聚焦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农资金监管、安全生产、涉教、涉医、环保、食品药品监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9大重点领域,为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大河网——大河报 2月1日)
有道是,“有勤无廉,政失之于公;有廉无勤,政失之于慵。”不难想象,面对反腐高压已成常态,“不敢腐”渐成气候语境下,居然有一些党员干部,以“该管的事不管,只求不出事;不熟悉本职业务,尸位素餐;为群众办事‘踢皮球’……”来“应对”。或许与贪污腐败相比,因“懒政懈怠”问责的失职渎职干部2537人,看似不会造成直接的损失也无伤大雅,更不会像贪污腐败、违法违规那样引人注目。但它的存在,既直接影响基层职能部门与百姓距离,更会让这种可怕的“软腐败”严重损害干部队伍形象,损害党和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笔者以为,这样的“懒政懈怠”干部要有何用?对“懒政懈怠”者就当亮剑。
人民日报曾有一篇评论说到:不贪不占,岂能也不干。实际上,全国像河南这样出现为官不为的“庸政懒政怠政”现象不在少数。分析过中缘由之所以能懵懵懂懂、浑浑噩噩、得过且过,不外乎是在干部选拔、任用的竞争择优机制尚未完善,未能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亦或是问责机制“或缺”,部分单位、部门对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干部,未能进行严格而有效的问责,致使少数干部产生“平平安安占位子、庸庸碌碌混日子”的消极思想;再者是考评机制“滞后”,一些地方采用的干部考评办法不够完善,甚至空洞,缺少量化的指标,才让少数干部得以无忧无虑地当“太平官”,以至于形成不贪不占,什么也不干。
事靠人为,事在人为。应当看到领导干部以“懒政懈怠”的态度来干工作,这就是“为官不为”,是渎职。假以长期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贪不占,什么也不干”的思想,不仅会辜负党和国家乃至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会破坏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长此以往,更会影响到一个地方,乃至整个国家的发展。那么,如何让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常态化?如何让根除“庸懒怠”的制度建设行之有效?如何对“懒政懈怠”适时亮剑?如何在“破”与“立”中,力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强化对履职情况的督察和问责?尤为重要。才是拉紧领导干部为民服务的底线,破解因反腐触动了既得利益,而出现的庸官懒政现象治本之法。
鉴于此,笔者以为,对“懒政懈怠”亮剑治理庸官懒政﹐首先从机制体制上入手﹐形成科学的用人机制,建立适应新形势的科学的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让干事的人得到尊重、得到肯定,获得物质上精神上的奖赏,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其次﹐要像查处贪污腐败一样,加强明察暗访,畅通、拓宽民众举报监督渠道,保持高压态势,让庸官懒政无处遁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勤政善政这根“弦”;再者,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提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自觉,切实增强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让治理庸官懒政走上制度化轨道。
“在其位谋其政”。对“懒政懈怠”亮剑,是破除“懒政思维”,重塑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契机,唯有如此,才能对想平平安安占位子、疲疲沓沓混日子领导干部以震慑,切实打消“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侥幸心态,让那些散漫懈怠、无所用心,推诿扯皮、不负责任,能力不强、没有业绩的干部“混”不下去;让领导干部“懒政”的手脚勤快起来,进而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鱼予)
庸官懒官,历来是正风肃纪的重要目标。平日看似不贪不占,和和气气,谁也不得罪,实则占着位子不干事,抱着“不做事不出差错,不担风险,……
改革庸官懒政,必须要从干部的“能上能下”优先走起。让能者上,不能者下,公职部门和职权不是养老院,不是顶着官帽子耍威风的所在。
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对干部作风问题也予以了整治。
“干部召回”制度的实施,打开了公务员“下”的“出口”,为彻底根除怕事不敢为、懒政不想为、平庸不能为、因私不去为的“为官不为”作风顽疾,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样本”。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如果说“反腐风暴”主要针对官员“胡乱作为”,治理“庸官懒政”则是主要针对官员“不作为”。
今年2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就曾发出严词告诫: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