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追授刘公尧、张永党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3万元。
原孟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指导员刘公尧,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治安、监管、国保、经侦等多个岗位工作,始终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不同的岗位上均取得了突出业绩。在侦办专案期间,他不顾自身患有多种疾病,日夜奋战在工作第一线,因劳累过度,于2013年11月21日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殉职。
原滑县拘留所所长张永党,1998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参与侦破刑事案件600多起,办理治安案件1800多起,抓获逃犯100余人。2013年3月18日,张永党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3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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