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磊:老百姓的事再小都是大事

2014-04-28 17:55 来源:映象网

杭磊

杭磊

  杭磊,男,汉族,40岁,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夏邑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警督警衔。杭磊同志从事公安工作以来,牢记宗旨,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创造了骄人的业绩。1999年5月被评为民权县十大杰出青年,2000年4月荣获商丘市“五一”劳动奖章和新长征突击手,2006年6月被评为商丘市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2012年两次被授予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2011年1月被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评为全省“中原卫士”,同年6月,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2012年荣获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中共河南省委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商丘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在队伍建设中,他以一己之力带领全局走上了优化管理的政治建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之路;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打防结合”的方针,带领全局民警奋勇拼搏、甘于奉献,大大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杭磊同志2009年底任夏邑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以来,忠实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在他的带领下,夏邑县公安局在2010、2011连续两年在全市公安工作绩效考评和“中原卫士杯”竞赛活动中双双取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其中有18项业务工作位居全市前列,被省公安厅评为2010、2011年全省先进县(市)公安局;“清网行动”、“亮剑行动”、“破案会战”、打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在全省、全市处于领先,2011年2月被商丘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和“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荣誉称号。两年来,县公安局共获得省、市、县级以上荣誉63项,其中,省级9项,市级32项,县级22项;荣立集体三等功7次,20次被通令嘉奖,收到贺电30次。

  磨砺淬火 铸就铁警

  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工作中,杭磊同志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整体工作争一流,单项工作夺第一,特色工作创品牌”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建设了一个过硬的班子,带出了一支铁的队伍。他在班子成员中率先提出“向我看齐”的口号,要求班子成员始终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经济上清清白白,工作上尽职尽责,生活上普普通通,并时时处处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在他的带领下,县公安局班子建成了团结、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在队伍建设中,他始终坚持强化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着眼长远发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民警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和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始终坚持“五个不一样”的用人机制和“打一仗、总结一仗”的激励机制,切实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民警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始终坚持文化育警,陶冶了民警情操,舒缓了民警压力,提升了民警的文化素养;始终坚持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调动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队伍无限活力;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把“抓教育,使其不为;抓管理,使其不能;抓惩戒,使其不敢;抓褒扬,使其奋进”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广大民警纪律观念明显增强,纪律作风明显转变,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在他的带领下,夏邑县公安局走出了一条以制度做保障,优化管理的政治建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之路。

  打防并举 保民平安

  群众看公安,关键在破案。工作中,杭磊同志始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打防结合”的方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完善了适应辖区特点的管理、防范、控制机制,并不断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落实,逐步在全县形成了专群结合,动静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交织的治安防控体系,基本防范能力大大增强,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得到有效遏制。他一贯秉持“打击犯罪是主业,命案侦破是龙头”的工作理念,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中原卫士杯”竞赛活动成绩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他高度重视命案侦破工作,任局长以来,现行命案发一破一,保持了夏邑现行命案连续八年无积压,同时侦破了一大批命案积案;打黑除恶工作始终在全市保持第一,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在夏邑的滋生蔓延;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案件入手,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严打风暴,“两抢一盗”犯罪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在“清网行动”中,他带领全局民警科学制定行动目标,正确运用各种策略,抓获公安部B级逃犯2名、命案逃犯24名,行动前本地网上逃犯下降率达95.21%,综合成绩位居全省县级公安机关第三名,先后14次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致电祝贺。2011年10月27日,杭磊同志在全省“清网行动”后进单位第一次警示培训会上作先进经验介绍。《人民公安报》、《河南法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夏邑县公安局“清网行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多次大篇幅报道,省公安厅为夏邑县公安局请记集体一等功。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对涉企案件做到快出警、快立案、快查处,成功侦破了省委书记卢展工批示的系列假冒注册商标案,一举端掉生产销售假冒“好想你”枣窝点56处,抓获涉案人员161名,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成功查处了公安部督办的危及周口、驻马店、商丘三市广大群众健康的生产销售“地沟油”案件,捣毁制售窝点6处,查获地沟油7800余吨,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确保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看得见的工作成效换来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的大幅度提升。

  规范执法 质量为本

  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杭磊同志从设计县公安局总体工作思路开始,就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贯穿于整个工作之中。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阶段性布署,将执法质量工作细化、量化,纳入各基层单位的责任目标,层层签定执法质量责任书。坚持“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办理的每起案件进行评查,通过案卷评查,民警整体执法水平有了大幅提高,证据意识、卷宗意识、程序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确保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近年来未发生因民警执法过错造成群众反映强烈或赴省、进京非访的案件。2011年3月,县公安局荣获“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和“201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市公安局表彰为“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亲民爱民 践行宗旨

  群众满意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杭磊同志常对民警讲起的一句话就是:“老百姓的事再小,如果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去衡量,都是大事”。他带领全局民警紧紧围绕爱民实践主题,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共走访群众90余万人(次),走访各类机关、事业、企业单位1000余个(次),召开不同层面的恳谈会300余次,征求意见、建议500余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00余起,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00余个,开展为群众送温暖活动700余次,走访、帮扶困难群众1800余人。针对每起信访案件,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做到了“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案一策、一人一法、一抓到底”,成功化解一批疑难信访积案。目前,原有控申案件全部解决,十起老上访户息诉罢访,既捍卫了法律尊严,又保护了人民利益。

  “心弱则志衰,志衰则不达”。杭磊同志在领导岗位上始终保持着知难而进、勇攀高峰的工作热情,常怀进取有为之心,常谋进取有为之策,牢记三大使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开创基层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责编:李争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