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栗贯忠
栗贯忠,男,1979年1月出生,检察员,200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10年获郑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1年9月到驻马店市检察院工作,一直从事反贪侦查业务,现任驻马店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
从检12年,栗贯忠同志一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坚守反贪工作第一线,全身心扑在反贪工作上,先后主办和参办职务犯罪大要案达4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所办案件均办成“铁案”。尤其是2006年以来,他成功主办了包括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王某受贿案、确山县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县长班某贪污扶贫资金案、驻马店市盐业局原副局长任某受贿、贪污案、开封市委组织部原部长李某受贿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使贪污腐败分子受到了严厉惩处。栗贯忠同志以自己的刻苦努力和顽强拼搏,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展现了一名当代青年检察官的优秀风采。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6次,多次被驻马店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并被授予“第六届河南省优秀青年卫士”、“驻马店市青年岗位能手”、“驻马店市优秀共产党员”、“驻马店市政法系统优秀执法干警”等荣誉称号。2012年5月又被抽调到中央纪委,协助办理中央“4.10”专案,受到了中央纪委的书面肯定和表扬。
12年来,栗贯忠同志正是用铁肩挑起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崇高道义,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反贪干警的青春风采,用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青春乐章。
查微析疑,他用敬业扛起责任
“细节决定成败”,栗贯忠同志始终以这样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十多年的反贪查案工作中,不管过程有多么艰难、多么复杂,他都是从细节处入手,查微析疑,用心守护着这份重如泰山的责任。
2006年,《大河报》报道了确山县花龙沟拦河坝工程违法建设一事,栗贯忠同志从该报道中发现端倪,依法定程序进行外围调查后,果然发现确山县常务副县长班某有涉嫌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重大嫌疑。对班某立案侦查后,班某矢口否认犯罪,针对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作为本案的主办检察官,栗贯忠同志将侦查重点放在外围环节的取证工作上。为了查明事实,栗贯忠同志和另一名干警,先后到确山县有关部门、常庄村花龙沟走访群众100余人,获取证人材料和书证300多份。当时一位村民不愿意作证,担心事后遭报复,栗贯忠同志连续5次到其家中,认真做其思想工作,最后这位村民感动的说:“没想到检察院会这么认真,这么执著。”最后他不仅如实作证,还提供了一份未签字的合同书原稿,而这份合同更清晰的证明了班某主观占有的犯罪故意。2007年3月,法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处班某有期徒刑13年。当年10月,此案以第二名的成绩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反贪侦查十大精品案件”。
2011年,根据省市领导的安排,栗贯忠同志领办开封市委组织部原部长李某涉嫌重大犯罪案件。他合理调配10余人的办案组,先后到南阳、开封、郑州、周口、洛阳等地调查取证,询问有关证人达400余人,调取书证近千份,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近300份。为了分析案情制定侦查方案,栗贯忠同志经常是熬到凌晨两三点才休息,有时一天只吃一顿饭,半夜饿了就泡一碗方便面。这样连续奋战了5个多月,最终查清了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200余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达15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庭审中,李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供认,并做了深刻的反省。2013年8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正是凭着这份敬业和执著,栗贯忠同志在从事反贪侦查工作的12年里,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均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给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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