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院反贪局副局长王海
1998年10月,王海同志从部队正营职转业分配至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现任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从检15年来,王海一直从事反贪侦查工作,先后主办大案要案50余起,犯罪嫌疑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件件都达到“铁案”的标准。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高检院记个人一等功、被省院记个人二等功、多次被记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
一、立场坚定,克己奉公
反贪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自到反贪局工作以来,他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做到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并自觉把执行法律与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起来,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实现了办案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在反贪局担任办案组长、处长、副局长以来,积极做好干警的思想工作,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凝聚力较强的团结战斗集体,发挥了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到了尊重领导,善于沟通,爱护下属,开诚布公,有话讲在前面,不搞背后动作,具有良好的上下级和同志间的关系。在任何岗位上都能发展事业,团结同志,化解矛盾,共同进步。在办案中,做到识大体,顾大局,按照领导的决策开展工作,不越权,不揽权,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办案效率较高。生活中把扎扎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廉洁自律方面做到了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十五年的反贪工作,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始终保持顽强的工作劲头,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每一项工作,虽然对反贪工作的酸甜苦辣、艰难险阻有着深刻的体会,但献身反贪事业的信念从未发生过丝毫动摇。
二、攻坚克难,勇挑重担
从事检察工作15年,王海同志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身先士卒,带头苦干,用一身正气与大无畏的执法精神铸就了法律尊严。2012年6月,省院将南阳市某县县委书记杨某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指定焦作市检察院办理。这起线索系实名多头举报,且经过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多次调查,被举报人在该县担任县长、县委书记长达八年,社会关系网复杂,对举报内容了如指掌,案件查办面临着巨大压力和重重困难。专案组成立后,王海作为主要负责人带领办案干警迅速赶赴案发地实地摸排,对掌握的情况经过认真分析,决定从外围撕开案件的突破口,制订了周密的侦查方案,从一名科级干部入手,层层深入,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专案组一举突破了该县副县长段某、国土局局长白某、交通局局长付某、公路局局长胡某、风景区管委会主任王某等人涉嫌受贿犯罪的事实。从外围掌握了扎实的犯罪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后,杨某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暴露无遗。经查证,杨某利用担任县长、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贿赂220余万元,以他为首的这起职务犯罪系列窝串案,涉及10余人,其中处级干部3名,科级实职干部4名,涉案总金额高达600余万元。南阳系列案件的成功查办,得到了高检院、省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当地产生了极大的震动,打出了检察机关的声威,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4年,王海主办了焦作宾馆总经理李某贪污受贿案。在犯罪嫌疑人态度顽固、拒不认罪的情况下,结合案件实际面临的困难,将案件分成两块,组织专案组成员,先攻贿赂犯罪。将李某在焦作宾馆任总经理期间的各类工程、对外经济往来进行排队摸底,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在掌握一定的证据的基础上迫使李某交待出自己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然后又组织专案组干警分几批转战广东、浙江、江苏、湖北等地,调查调取了大量的证人证言及书证,掌握了李某利用焦作宾馆购买装修工程材料和购买海鲜、煤炭等机会,贪污公款1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在主办焦作宾馆总经理李某贪污受贿案件中,发现财务部经理和某有犯罪嫌疑,又将专案干警分为三个批次、三个方向同时突破。一是突审组,通过对和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法律政策教育,促使和某认罪服法,交待了230余万元赃款的藏匿人、藏匿地及自己的做案手段。二是查账组,在焦作宾馆两次烧帐的情况下,冒着40度的高温,在几个银行仓库中翻遍了几千条麻袋,终于查清了焦作宾馆96年至99年几十个帐户的运行情况,复原了焦作宾馆的相关帐目,及时固定了关键证据。三是外调组,省内省外,查找相关涉案人员和扣押相关赃物,仅用十几天时间,就将和某犯罪事实基本查清。最终,李某因贪污160余万元、受贿120余万元,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某因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6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焦作宾馆总经理李某贪污受贿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十大精品案件,焦作宾馆财务部经理和某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侦查优质案件。
从检15年来,王海主办、参办的案件达50余起,占全局立案总人数的70%以上,是近年来焦作市院反贪部门承办案件最多的干警之一。许多案件在全省都有重大影响,如:温县原县委书记董某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焦作市公路局原副局长樊某受贿案,焦作市信访局原局长张某贪污案,焦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刘某受贿案,博爱县政协原副主席兼交通局局长王某受贿案,市防疫站原站长兼市卫生局副局长秦某受贿案,焦作化电集团设备处原处长罗某受贿案,焦作市地震局原局长张某受贿案,焦作市农机局原局长宋某贪污案等大要案,所办案件均经受了时间的检验,社会反映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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