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郜宁
郜宁,1974年6月出生,1997年8月入党,2003年5月进入检察机关,先后任长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检察长;2013年元月至今,任长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先后分管反渎局、反贪局、监所、法警和机关服务中心工作。
从事检察工作十多年来,他始终坚守的信条是:听党的话、跟党走,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努力让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近年来,分管的反渎局被共青团河南省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法警大队被评为全国法警编队管理示范单位。2012年,分管的反渎工作在全省基层院建设量化考评中位列新乡市第一,受到省检察院通报表彰。2013年,反渎局被高检院评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我本人先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一、自觉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郜宁同志始终自觉把自己的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开展,通过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来实现服务大局的目的,努力在服务大局中有所作为。在办理案件和处理问题时,注意将法律与政策结合起来,注重处理好办案与服务、预防与打击、效率与公平等各种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努力取得最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长垣县是省直管试点县之一,民营经济蓬勃发展,被称为“长垣现象”,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任务也相对较重。工作中,注意立足长垣经济发展大局,主动为民营企业开展近身服务,针对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一方面充分运用反贪、反渎两个“拳头”,严厉打击职务犯罪,让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玩忽职守者伸手必捉、无处藏身。另一方面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部门、重大工程项目等,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做到预防为先。
比如,查处长垣县国税局起重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徐成军受贿案。2012年8月,郜宁同志在和起重园区企业负责人座谈中,了解到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徐成军存在吃拿卡要、巧立名目的向企业伸手要钱、强行向企业推销商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立即向领导作了汇报,经过深入调查后决定对其立案查处。后经查实,徐成军多次以帮企业办事疏通关节为名,向园区内企业索贿24万元,还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办理税票”和“税收优惠”等方面设卡刁难企业,向企业强行推销商品,有一家企业一次就被强行推销150箱白酒,价值几十万元。最终,徐成军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和制裁。同时还举一反三,促使税务、工商等机关对派驻工业园区的机构进行了作风整顿,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改进了服务。
再比如,查处长垣县房管局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一案。2012年,在初查一起案件线索时,发现一家知名企业破产业务中,该公司净资产评估4000余万元,而银行贷款却高达3亿多元。郜宁敏感地意识到,其中定有猫腻。他果断安排侦查人员彻底调查该企业房地产抵押情况,发现该企业的房产证、土地证办理过程中存在较大问题,造成税源流失。最终,9名渎职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为国家挽回上亿元的经济损失。
通过几年的努力,该院以惩办贪贿渎职等职务犯罪为抓手,严厉打击职能部门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活动,不断净化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很多企业专程到县检察院,以各种方式表示感谢。
二、精益求精,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郜宁深知,办理案件精益求精是一份责任,也是追求公平正义的必然。十多年来,他把精益求精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在履职中严格依法办案,重证据、重事实,不枉不纵,依法公正处理每一个案件;在办案中关注细节,自觉养成严谨、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使每一起案件都成为能经得起人民考验、法律考验、历史考验的铁案。
为了办出精品案,郜宁坚持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案件多、工作忙, 就充分利用休息时间学习,除了选读法律书籍,还学习了很多其他社科类和自然学科知识,不断丰富和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每次出差办案、开会,他都随身携带好多学习资料,利用途中时间在车上和工作间隙学习。特别是近两年,又参加了河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班来给自己充电。办案过程中,为了弄清楚案件中的一些法律问题,他经常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遇有一些疑难问题就到大专院校找法律专家请教;对自己办理的案件,都及时总结得失,从不放过任何瑕疵和不足。
办案是一件很辛苦的事,要办成精品案必须付出常人所不能的努力和艰辛。许多时候,为能及时突破案件,对每一起案件,都仔细审阅材料,察微析疑;在案件陷入困境时,也绝不轻言放弃,凑合了事。加班加点、顾不上吃饭睡觉是常有的事,常常是一盒方便面、一个烧饼、一包咸菜,就对付过去了。在他的心里,工作条件可以艰苦一些,生活可以差一些,自己累一点、苦一点都没啥,怎么凑合都可以;但是,对案件必须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有丝毫的马虎,更不能有凑合差不多的想法。
比如,查处长垣县看守所副所长杨国胜受贿案。2009年11月,郜宁得到一条线索,长垣县看守所副所长杨国胜将一名判决后留所服刑的女犯人苏某某提前释放。向检察长汇报后,立即着手制定查办方案。突破该案的关键是“快”,不能给被查对象留下任何毁灭或伪造证据和串供的机会。郜宁组织干警兵分三路:一路直接去寻找苏某某本人,一路到看守所查封苏某某的档案及相资料,另一路直接接触被举报人杨国胜。仅仅用了10个小时,就锁定了杨国胜收受苏某某家属1000元现金、一台笔记本电脑及8条高档香烟的犯罪事实。案件到此似乎结束了。但凭着长期办案经验、认真分析案件中的一些蛛丝马迹,初步判断,该案背后另有隐情。经过政策攻心,巧妙运用询问策略再审,苏某某终于供出在留所服刑期间被杨国胜先后强奸6次的事实。不仅如此,又组织办案干警对杨国胜负责管教过的在押或释放人员逐个开展调查,行程万里,遍及三省十余县,又挖出杨国胜涉嫌受贿14人次,杨国胜的犯罪事实彻底得以查清!该案的成功查办,清除了政法队伍之中的害群之马,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政法队伍形象,群众无不拍手称快。此案先后以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评为新乡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全省监所“十大精品案件”。
再如,查办长垣县地税局直属税务所所长孙书民贪污一案。2012年,郜宁和办案人员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取得了关键证据,从而得以顺利立案。立案后,在孙书民拒不供认的情况下,依靠扎实的证据,最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该案因零口供立案判决,证据扎实严密,案件影响力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当年以总分第三名的优异成绩,被评为“新乡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
2009年以来,郜宁带领战友们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0件98人,立案数和大要案率都逐年上升,案件全部被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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