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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涛

2013-10-22 17:10 来源:映象网

  安阳市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副处长张金涛

  安阳市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副处长张金涛

  张金涛,男,39岁,中共党员,汉族,研究生学历,2004年到安阳市检察院工作,先后历任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现任安阳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副处长、检察员。

  从检工作以来,他凭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真挚热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主办和参与办理了贪污贿赂案件100余(人)件,其中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6件26人,其中安阳地区医院党委书记刘好贤(正处级)受贿案在2007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精品”案件,2012年办理的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郑建民受贿2900余万元案件是河南检察系统近年来独立查办的案值最大的党政机关正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本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集体三等功二次,多次被评为优秀检察干警,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团省委命名为“河南省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也是我省检察系统唯一入选的青年检察官。

  一、勤学习、勤钻研、勤思考是他一贯坚持的工作方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深知学习的重要性,注重学习,勤于思考,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一块“法宝”。他常说学习是工作的加油站,一天不学习,就好像机器没有了油。大学毕业后,张金涛同志被分配到曲沟乡政府工作,在这期间,他没有安于现状,坚持刻苦学习,每天起早贪黑,像蚂蚁啃骨头一样反复揣摩一个个法律术语,仔细理解每一条法律规范。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他被安阳市委、市政府作为引进人才安排到安阳市检察院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他对于学习丝毫没有懈怠,利用一切业余时间,自觉学习反贪侦查各项业务知识,在完善自己业务知识的同时,闲暇之余,他利用网络,报纸等,不断学习心理学、会计、计算机技术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范围。为了能把每一件案件办好、办扎实,他时刻抱着自己是“新手要再学习的心态”,慎重对待每一起案件,从不以案小而掉以轻心,也不以案件疑难而为难。“唯艰忍者始能遂其知”,所学丰富的知识在办案中有了用武之地,业务能力在学习实践中得到了不断提高,逐渐成了精通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该同志先后多次被抽调到省纪委、省检察院参与大要案的办理,其工作能力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2012年初 ,省院把河南省烟草专卖局计划处处长李中凯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指定安阳市院办理,张金涛同志被选为主办人,当时李中凯心存侥幸,负隅顽抗,在他的努力下,李中凯交代曾收受某建筑商40万元,后来又退还给该建筑商。当时其他办案人员都认为既然退还了,这40万就不算受贿数额,对这个细节都没有在意。但是张金涛同志到河南省烟草专卖局纪检组落实这件事时,偶然得知李中凯是在纪检部门收到举报信后找他谈话之后才退的。该同志作为案件承办人,马上向同事们说,根据法律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与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李中凯没有主动上交赃款,而是有人举报纪检部门找其谈话后,向行贿人退款,这同样构成受贿罪。后来这40万被纳入受贿数额里边,成为李中凯案件的突破口,为河南烟草系统窝案串案的办理打开了缺口。在办案过程中,他善于思考和钻研,针对每一起案件,作为案件的承办人,他都会认真的分析,对症下药,对侦查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都仔细研究,在制定侦查计划上,每一阶段,应做什么,怎么做,最有利于案件突破,考虑的都比较周全;制定预审提纲,先问什么,后问什么,何时出示证据等,都会做精心安排;制定讯问笔录,严格按照“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对笔录内容严格把关,具体到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都不允许出现错误。张金涛同志学习上的不懈追求,实践中的领悟升华,他的法律能力和业务素养在他办理的每一件案件、制定的每一份侦查计划、制作的每一份笔录中都得到了生动诠释。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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