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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秀红

2013-10-22 16:43 来源:映象网

  鹤壁市淇滨区院公诉科科长韩秀红

  鹤壁市淇滨区院公诉科科长韩秀红

  韩秀红同志,女,1975年3月出生,本科毕业,现任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科科长、鹤壁市第九届人大代表、鹤壁市淇滨区第三届政协常委。她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检察干警、全省“优秀公诉人”等荣誉,五次被鹤壁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2013年,她被选举为鹤壁市九届优秀人大代表。

  一、严格细致审查,力办大案铁案

  该同志参加工作17年来,成功办理了数十起大案、要案,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她每天面对大量的案件,在审查每一起案件时,都缜密思索,仔细斟酌,准确定性,保证案件质量,在细微之间体现公正执法的价值理念。

  2004年,在审查鹤壁市职业技术学院远程教育处原处长张某重大贪污案时,她发现不少疑点,因张某在经手收费中用了许多自购收据,且没有帐目,取证涉及到省市多家单位,固定证据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都比较大。为办好案件,她将扣押的50本自购收据和其它书证列成表格,一份份、一张张、一条条、一笔笔地认真核查、认真比对,结合案件材料,列出了详细的补查提纲和补查计划,建议侦查部门分组进行取证,后来侦查部门补充了60余份证据材料,并依法对张某经手的票据进行了重新鉴定,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由于起诉前和庭前准备工作充分,证据扎实,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在没有被告人有罪供述的情况下,认真审查物证、现场勘验笔录等不变证据,充分运用鉴定意见等技术性证据材料查实案情,她在工作中总结出了 “零口供审查证据方式”。运用这种方式,她成功办理了张某贪污80多万元、王某诈骗200万元、赵某抢劫、盗窃机动车辆等一批疑难杂案。

  她牢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宗旨,坚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2008年,在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卢某、陈某等八人涉嫌拐卖婴幼儿案时,审查中发现伍某等三人也参与拐卖婴儿的蛛丝马迹,为了不漏过一个罪犯,她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对伍某等三人采取强制措施,虽然这三人拒不供认,但凭借扎实的证据材料和有理有据的指控,追诉的5件犯罪事实均被法院认定,成功追诉了伍某等三名被告人,最终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三至十三年有期徒刑。2009年以来,凭着对公诉工作的执着,她共追诉漏罪10余条,追诉漏犯10多人。特别是2009年检察机关开展的审判监督专项活动,她提出抗诉案件2件,上级院支持2件,法院改判2件,有效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公平正义。

  二、不惧威胁利诱,坚持秉公办案

  她虽是女子,却敢于碰硬,在威胁和利诱面前从来没有犹豫徘徊过。

  她在办理王某寻衅滋事一案中,王某家属多次到韩秀红办公室,威胁韩秀红说如果起诉王某,一家人就要去告韩秀红,还要去韩秀红家里闹,同时王某家属托人给韩秀红说情,但是她丝毫没有受到案外因素的影响,坚决忠实于事实和法律,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开庭之前,当韩秀红和同事准备走进法庭时,王某家属、亲戚、朋友数十人围住韩秀红,指着韩秀红说她冤枉人、要遭报应,并扬言要让韩秀红好看。在庭审过程中,她义正词严地指控王某的罪行,使王某受到了应有的处罚,王某的亲属也心服口服。 

  三、帮助弱势群体,一心为民服务

  该同志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为民宗旨,心中时时想着群众,事事为了群众,竭心帮助失足少年,热心救助受害群众,用温情、真情诠释了一名检察官的为民情怀。

  在办理梁某盗窃一案中,梁某是职业技术学院一位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学生,由于父母离异,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为凑齐学费和生活费盗窃了同学1700元钱。受理该案后,她对梁某进行耐心细致的帮教,同时让梁某同被害人一起到她的办公室内开诚布公的讲明心中的症结,最终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被害人希望检察机关对梁某从轻处罚。最终她对梁某作了不起诉决定,使这个迷茫的少年经过凤凰涅磐般的洗礼重归社会。两年后,当她再见到梁某时,他已是郑州一家大企业的员工。看到他获得的一摞摞证书,一个个奖杯,她感到由衷的高兴。梁某说:“韩阿姨,你是我这辈子最感激的人。”纯真的感情,深情的话语,给她带来了强烈的心灵震撼。

  2010年,在办理赵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时,她发现该案虽然简单,却存在一个无奈的现实,就是逃匿多年的肇事司机虽被绳之以法,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家庭比较贫困,被害人的家庭未得到任何经济赔偿。她组织公诉科干警对被害人家属捐款1800元。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被害人的哥哥冒着严寒,从距离市区30多公里的农村来到她的办公室,拿来自己家里做的一大块皮渣送给她,她接过皮渣后,拿出200元钱硬塞到他的手中,并告诉他有什么困难就给她打电话。“韩科长,你真是个好人,我替我死去的弟弟和我的全家感谢你。”说完,这个七尺男儿当时泪流满面。

  四、不怕吃苦受累,甘于无私奉献

  在工作上,她经常加班加点,办案付出的多,必然为家人付出的就少了。但是她始终牢记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无怨无悔的奉献着、耕耘着,以一个普普通通的检察官的青春实践着让人民满意,让党放心的诺言。

  在主办王某等人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时,她没有歇完产假就匆匆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把孩子撇给父母,坚持加班加点,在连续两天的庭审中,由于案情复杂,第一天的庭审一直持续到凌晨两点多。回到家已是凌晨三点,看一眼熟睡中的孩子,心中充满愧疚,那一刻她的心都碎了,但是为了几小时后的第二次庭审能够顺利进行,她又赶到单位继续准备庭审材料。面对被告人的当庭翻供,她凭借平时积累起来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以严密的法律思维,灵敏的反应,以铁的事实和证据,针锋犀利的对决,成功公诉了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等人有期徒刑。

责编: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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